202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59人)
202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摘要
202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9:00—2023年4月28日18:00,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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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正文
202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统一组织开展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详见《202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
全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曲靖市县(市、区)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或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不定等次不在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范围内。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所在机关(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推荐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乡镇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不在此列)。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招考时已约定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报名。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调剂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发布,公开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后续各遴选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仅通过曲靖党建网发布,由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开考比例
1.报名方式: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推荐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9:00—2023年4月28日18:00。
3.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号码报考多个职位的,取消遴选资格。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步进行。2023年4月28日15:00后提交审核,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开考比例:各职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该职位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和对专业水平要求较高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裁减或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三)报名流程
下载《202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资格条件并出具推荐意见→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信息→确定报考职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查看报名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曲靖党建网下载《报名推荐表》(内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并打印,由所在单位及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组织部门应对报考人员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及资格条件等进行把关,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推荐报名。
2.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rsj.qj.gov.cn/wsbm)。报考人员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3.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定报考职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材料和提交审核等五项操作。
(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人员填写基本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2)确定报考职位。报考人员填写报考职位代码,确定报考职位。报考人员在未提交审核前,可对报考职位进行修改。
(3)上传电子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者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无边框,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拍照或扫描资格初审相关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原件待查。需上传材料有:已审核盖章的纸质《报名推荐表》、《202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和上传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
4.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由各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通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的报考人员,可根据遴选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或者改报其他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的报名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报名人员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二天可查询到报名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期间,系统每6小时更新一次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以《报名推荐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前务必认真核对填写。公开遴选设置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职级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公开遴选单位按程序将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在本机关(单位)工作不满1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5.报名调剂和职位裁减、取消。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对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裁减遴选职位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裁减遴选职位人数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遴选职位。2023年5月5日,市委组织部在曲靖党建网发布遴选计划裁减、取消和调剂报名有关事项公告,5月5日9:00至5月6日18:00进行网络调剂报名。2023年5月6日15:00后提交调剂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调剂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在曲靖党建网公布最终报名情况。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24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9:00—12:00,地点为曲靖市麒麟区(具体考点以公告和准考证为准)。报考人需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告: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曲靖党建网进行公告,同步公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4.资格复审:遴选单位根据每个遴选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面试及后续环节。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可以证明的,无需提供其他材料,不能证明的,还需提供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录用、转任、任职文件或审批表格等证明材料);
(5)本人近六个月内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6)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现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
(7)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含试用期);
(8)《2023年曲靖市市直机关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其中,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开遴选机关可按程序将相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取消遴选资格。
(五)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拟遴选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于6月上旬在曲靖党建网发布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事项,公布资格复审情况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放弃参加面试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不再递补,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以公告为准。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保存1年。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遴选单位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进行。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市委组织部将在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中,以附件形式发布各遴选单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知。
2.面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报考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遴选职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未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遴选职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遴选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7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50%。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所有遴选职位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结束后3天内,相关情况在曲靖党建网进行公告,同步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按1:2的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职位拟遴选人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按照云南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由遴选单位组织,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体检不指定医院,须在本地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政治素质,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考察遵纪守法、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根据需要,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职工、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服务对象意见,仔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进入面试(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参与遴选的,需在该环节公告发布后2天内向遴选单位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2年内不得参与曲靖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在体检和考察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不再进行递补。若无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体检和考察结束后,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需在结束后2天内向遴选单位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
遴选单位党委(党组)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九)公示
对拟遴选人员,由遴选单位在曲靖党建网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符合遴选条件,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在公示阶段拟遴选人员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者主动放弃遴选的,不再递补,若无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照曲靖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曲靖市纪委市监委有关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和市委组织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各遴选单位监督电话详见《职位表》。
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874-3128969
六、重要提示
(二)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人员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预留充足时间以备审核不通过后重新提交审核材料。
(四)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内容。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通知联系,因联系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qjdj.gov.cn/tzgg_show.aspx?id=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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