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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遴选公务员公告

发布:2021-12-21 14:54:4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云南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发布云南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遴选公务员,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2月31日下午17:0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云南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以及《德宏州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州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德宏州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2个职位,拟遴选5人,具体职位为:

  (一)检察官助理职位1个,拟遴选4人。

  (二)文秘职位1个,拟遴选1人。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1.公开遴选检察官助理职位:德宏州县(市)检察院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取得司法考试资格C证以上(或者县(市)人大任命的检察员)、职务职级为副科级、四级主任科员、二级及以下员额检察官、四级及以下检察官助理。因受德宏州人民检察院三级、四级检察官助理职位数限制,遴选录用后人员分类确定为检察官助理,职级确定为五级检察官助理。

  2.公开遴选文秘职位:德宏州县(市)检察院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一级检察官及以下员额检察官、一级检察官助理及以下检察官助理、一级警长及以下司法警察。遴选录用后人员分类确定为司法行政人员并根据州检察院综合管理类职级职数实际情况确定职级。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外)。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检察官助理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文秘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遴选资格条件(见附件1)。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在中央机关和各省(区、市)公务员招考中,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照顾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所报考的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遴选。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最低服务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机关(单位)的职位。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德宏州检察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县(市)检察院对资格条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不得多报或重报,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签订《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名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样本可从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检察网(www.dehong.jcy.gov.cn/)公布下载。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12月31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由报考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文档,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至州检察院政治部指定邮箱。

  州检察院政治部:芒市大街8号,联系电话:2210241,邮箱:dhzjcy@163.com。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县(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相应意见栏签署“经审核,同意报考”,并署名加盖公章。如报考人员有服务期限,需注明服务类型和期限。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署名签字加盖公章。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4)《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5)其他遴选资格条件中有要求的,须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证明,并署名签字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

  州检察院在收到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或发送邮件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报名人员,不予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5.报名调剂:

  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l:3,遴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相应裁减遴选人数或职位,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裁减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职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汇总报考情况并报州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检察网(www.dehong.jcy.gov.cn/)公布上进行公告。

  2.打印准考证时间。由州检察院按照笔试前发布的告知书通知考生做好相关准备,核查考生签订的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在笔试考试前3天将准考证发到考生邮箱,由考生自行进行彩打。

  3.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理论水平、案例分析、法律业务素质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考试时间18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

  4.公布成绩。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检察网(www.dehong.jcy.gov.cn/)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相关要求。笔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前发布的告知书)等参加笔试。

  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可能会进行调整,届时将通过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检察网(www.dehong.jcy.gov.cn/)公布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制定面试方案。

  2.发布公告。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检察网(www.dehong.jcy.gov.cn/)发布面试公告,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3.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检察官助理职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方式进行,文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为考察、体检人选。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检察网(www.dehong.jcy.gov.cn/)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选。考察工作由州检察院组织实施。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与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道德品质、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群众公认程度。体检由州检察院指定体检机构并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考察、体检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递补,按遴选职位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启动考察程序。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德宏党建网(www.dhdjw.net)、德宏检察网(www.dehong.jc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遴选的,办理审批及转任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遴选的,不予遴选;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七)办理转任手续

  州委组织部、州检察院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州检察院在完成转任手续后一个月内确定遴选人员的职务或职级,确定职务或职级时必须在本单位职务或职级职数限额内进行。若遴选机关(单位)无相应的职级职数空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职级职数限额内按降低后的职级确定并重新核定工资待遇。

  四、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内容。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请报考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以便审核不通过后有时间重新提交审核材料。

  (三)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德宏州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德宏州检察院政治部2210241

  附件: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dehong.jcy.gov.cn/jwgk/202112/t20211217_34885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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