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充公告
2021年云南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充公告已发布。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云南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充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因无人应聘以下两个岗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报名时间延长和放宽条件,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岗位数量 |
招用条件 |
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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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年龄 |
文化程度 |
专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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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岗(从事计算机操作及维护工作) |
1 |
不限 |
35岁及以下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熟悉电脑操作。 |
林业专业技术岗(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
1 |
不限 |
35岁及以下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熟悉电脑操作,掌握基本的林业知识。 |
招聘岗位岗位数量招用条件基本要求
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要求
综合岗(从事计算机操作及维护工作)1不限35岁及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不限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熟悉电脑操作。
林业专业技术岗(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1不限35岁及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不限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熟悉电脑操作,掌握基本的林业知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2.曲靖市户籍人员,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所招人员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失业满一年以上,并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满一年以上,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未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满一年以上,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掌握对应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二)岗位条件
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良好的保密意识;掌握一定的林业基础知识;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曾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近5 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二楼人事科(麒麟区大花桥北干渠,胜峰东路338号)
联系人:黄**、王**
咨询电话:0874-3338258、0874-3312788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报名时到现场填写);
(2)毕业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失业证(截止2021年10月失业时间须连续满1年),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审核过关后收取失业证原件(复审后返还)及所有复印件;
(3)诚信承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满一年以上,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未持有营业执照或已注销营业执照时间满一年以上(报名时现场签字承诺);
(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复审
委托麒麟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三)招聘形式
此次招聘统一采用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由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面试评定应聘者语言组织、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及履行岗位应该具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后请保持电话畅通。若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体检
通过面试后决定录用的人员须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聘用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确立拟招聘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上岗。
五、薪资待遇
1.聘用期限: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
2.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已含财政公益岗位补贴1500元,已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18686&l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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