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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发布:2021-08-06 17:00:5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云南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已发布,云南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32人,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00:00—2021年8月18日24:0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云南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中共曲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1〕5号)等规定,结合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32人,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详见《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本次招聘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32人,其中:思政课教师10人,辅导员22人。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岗位和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实施。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截止日期为报名之日2021年8月16日)的云南省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研究生为免笔试招聘且免交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00:00—2021年8月18日24:00。共3天。

  报名网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wsbm)。

  (二)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本次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高校讲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上传材料图片→提交审核。

  1.登录报名系统。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qj.gov.cn/wsbm)。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标识,考生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上传材料图片和提交审核五项操作。

  (1)填写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计划表备注栏里有岗位条件补充说明的,报考人员须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报。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对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留学人员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硕士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要求。

  (2)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3)上传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上传材料图片。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图片(含中共党员组织关系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提交的《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提交人工审核的,审核期内仍可补充上传。系统允许上传的材料图片总数为10张,不按规定时间上传或材料不齐者视为报名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特别注意岗位招聘条件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按要求说明自己的情况,并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图片。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3.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主要审核“年龄要求”、“性别要求”、“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招聘专业条件”、“是否为定向招聘岗位”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8个方面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计算机将列出上述8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8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若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若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的,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该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8月9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可在8月11日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有效报名期限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8月17、18日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分别在8月19、20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考生则没有机会再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把握好报名时间。

  4.报名结束后,对递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情况的岗位报曲靖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并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于2021年8月23日在“规定网站”公告。

  5.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系统每12小时更新一次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五、学历认定

  (一)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能查询到。

  (二)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毕业证书,不能报考“学历性质”为“国民教育毕业生”岗位。

  (三)留学人员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硕士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要求。学历学位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六、资格复审

  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程序前,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拟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聘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及岗位招聘条件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9月2日-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具体地点请查看“规定网站”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提供)、《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属在职在编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2. 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签章的《党组织关系证明》或《党员电子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涉及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须于报名时上传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面试、体检、考察、录(聘)用资格。

  1.资格复审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由招聘单位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审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只对报考人员持有的一份相同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信息进行校核。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等材料原件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资格复审告知书》。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应聘人员故意扰乱招聘工作场所秩序、拒绝或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提出申请,向招聘单位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 .若因考生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需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做出书面说明,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5.资格复审结束后,对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七、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和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确定,并另行通知。

  (一)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的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8月27日前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严格按1:2比例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达不到1:2比例的,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市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招聘单位提交《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或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须按比例递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四)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面试方案》或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面试通知。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违反了诚信承诺,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五)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若第二次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再次组织面试,直至分出面试成绩排名先后。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与吸毒检测报告。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人员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须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向主管部门报送岗位变动情况,同时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九、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二)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须按规定向招聘单位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须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企业及其他在岗人员须在录(聘)用文件下发后的次月底前办理完相关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或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辞职等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备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管理,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法〔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严格管理招聘考试的试题,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五)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编制分配人事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9〕123号)规定,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十一、重要提示

  (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岗位报名情况等相关招聘信息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qjyz.org)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各招聘环节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考试期间,须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方案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0874-3111171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0874-3316131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74-3330108

  附件1: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xls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8月5日
 

  文章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18157&l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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