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普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年云南普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公告已发布,云南普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云南普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公告
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以下简称讲解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做好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并根据县纪委安排为单位其他工作提供辅助支持。
本次招聘的讲解员不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招聘人数:2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资格条件
讲解员的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严格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本单位安排的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普洱市户籍;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专业知识,专业要求主要为文秘类、传媒类、新闻类;
(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文秘类工作经验、有普通话等级证书二乙级以上的优先聘用;
(八)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6.有吸毒史、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的;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疾病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已就业人员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本人前往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景谷县人民路47号四机关大楼710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至8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流程
(1)自行下载并填写《景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名点报名→将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需提供材料如下: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②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及材料复印件(A4型纸)各1份、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大1寸照片3张。
(2)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核
由景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讲解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县纪委将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
(七)体检
经考察确定的拟招聘人选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后拟聘用的人员名单,需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或“景谷清苑” 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监督电话:0879-5224839或12388
五、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县纪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待遇为每人每月3400元(含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为其缴纳五险。
六、其他要求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纪委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79—5221559,张老师13887990280。
特此通告,
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jinggu.gov.cn/info/1830/372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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