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招聘49人公告
2021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事业单位招聘4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至25日18:00。所有岗位均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综合管理类A类笔试科目可参考云南事业单位课程。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
(二)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
(三)云南森林自然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四)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五)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六)云南省林业社会保险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七)云南省林业国际合作办公室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八)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九)云南省林火监测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十)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
(十一)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以上11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4月1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林业草原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统一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网址:http://lcj.yn.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09:00至25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2日09:00至26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09:00至27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17日09:00至22日10:30。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采用计算机与人工相结合的审核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对于资格审核方面把握不准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27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5月22日10:30前登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前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博士研究生报考本科、硕士研究生岗位需参加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http://lcj.yn.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都要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个科目考试,每类试卷为两个科目的合订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的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http://lcj.yn.gov.cn)公示公告栏。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自动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2.在职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并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必须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负责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官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国家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疑。
(五)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人个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处)0871-65011402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0871-65211541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0871-63318482
云南森林自然中心:0871-65010435
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0691-2142623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0871-65011480
云南省林业社会保险中心:0871-65011497
云南省国际合作办公室:0871-65011487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中心:0871-65011472
云南省林火监测中心:0871-65011342
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0871-66075009
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0871-63830563
(二)监督电话: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0871-65011443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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