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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宏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城市管理辅勤人员公告

发布:2021-03-22 16:18:5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德宏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城市管理辅勤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勤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盈江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效落实,充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根据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辅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事项

  (一)招聘方式

  实行统招统分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勤人员50名(男工40名,女工10名),专职从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三)招聘的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1.岗位性质:此次公开招聘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辅勤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及相关待遇:录取的辅勤人员工资待遇按《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纪要》执行:城市管理辅勤人员每人每月2800元(含五险个人部分)。

  (四)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城市管理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⑷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3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

  ⑸退伍军人或具备法律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面试;

  ⑹德宏州所辖户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⑴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⑵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⑶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以及其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美丽盈江微信公众号、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公告招聘信息,公告时间自2021年3月17日至3月23日起对外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盈江县平原镇勐腊路161号(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5室);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1.报名和资格审查: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人员持以上证件及《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招聘辅勤人员招聘审核报名表》(自行从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下载填写),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

  报名与整个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聘资格。

  2.面试:按照招聘条件符合资格审查者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主要由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被应聘人员仪容仪表、思维反应、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反应能力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面试合格确定为考察政审人员,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进行。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并经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应聘名额不足时,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在盈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0692-8180337、0692-8181315),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城市管理辅勤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其组织业务培训后并签订《劳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壹年,试用期壹个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期满后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公正透明,严肃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发现违规违纪等行为和问题,坚决严肃查处,除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外,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次招聘政策由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招聘辅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咨询方式: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陈新菊 8117767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刀群威 8180337

  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系人:杨香赛 8181315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3月17日

  附件:盈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辅助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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