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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曲靖市陆良县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110人

发布:2021-01-21 14:54:0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云南曲靖市陆良县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110人已发布,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时间:2021年1月28日—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2天,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云南曲靖市陆良县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110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云南省促进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20项责任清单》要求,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民政局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曲人社通〔2020〕100号)和《陆良县县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陆人社发〔2021〕2号)等规定,现将陆良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陆良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共计110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陆良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其余岗位待条件成熟后再行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2015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国民教育毕业生(未就业是指2021年1月20日以前未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即2003年1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陆良县户籍或陆良生源;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岗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名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陆良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于2021年1月20日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qj.gov.cn/subsite_index.asp?Twzbh=8)及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以下简称“规定网站”)。

  (二)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本乡镇(街道)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核“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人员身份”是否匹配。

  1.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时间:2021年1月28日—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2天,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含加分)最低

  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2.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负责报考本乡镇(街道)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1份。

  ①户口簿(复印件需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考人员下载《陆良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填写并打印1份(附件2)。

  ③未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④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蓝底彩色正规照)。

  ⑤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需提供镇(街道)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并加盖县扶贫办公章。道德模范、曲靖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人员等提供相关文件、证书。

  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作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笔试加分

  1.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

  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②被确定道德模范、曲靖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人员等先进人物考生,笔试成绩加4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

  2.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需提供镇(街道)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并加盖县扶贫办公章。道德模范、曲靖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人员等提供相关文件、证书。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于现场报名期间,申请审核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1.准考证领取

  2021年2月2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内容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理论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两块分值各为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告

  笔试成绩(含加分)及时在规定网站公布。

  5.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每个乡镇(街道)招聘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以原始学历高者优先,如还相同,则加试,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体检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乡镇(街道)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费用300元自理。

  2、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形成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选岗及聘用

  1.选岗: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选岗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采取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户籍所在村委会人员选本村岗位)的方式进行岗位选岗。

  2.根据相关规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与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期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服务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聘期届满解聘的,县人民政府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不承担兜底和分流责任。

  3.待遇水平的确定: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按所在地同类工作人员待遇确定,其中,由县级财政按照650元/人/月进行补助,剩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筹措发放。

  双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与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五、招聘纪律

  (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招聘职责时,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我省规定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二)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从境外回来或国内高中风险点位回来参考人员需提供集中隔离医学证明,从国内高中风险所在县、市区,不属高中风险点位的其他地方回来参考人员需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阴性的方可参考。

  所有参考人员一律扫“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打印出来,报名时提交。

  参考人员在来往旅途及笔试时均要佩戴口罩。

  (四)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陆良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表.xls

  附件2:陆良县2021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xlsx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874—6212929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0874—6213669

  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0874—6082337

  地址:陆良县西华路延长线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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