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年云南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2日(上班时间),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新城区交警支队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云南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
二、招聘岗位
职责及招聘人数
1.岗位: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辅警,交警支队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辅警;
2.人数:共招聘38名(男33名,女5名),其中,交警支队机关8名,香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30名;
3.工作职责:协助交通民警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执法执勤或其他勤务活动;
4.相关说明:所招聘辅警由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管理使用;为便于开展招聘工作,招聘的两个岗位不再分开设岗,报考人员一经录用,无条件服从岗位安排;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待遇标准
招聘人员上岗后,按月发放工资,每人每月实领3000元(视工作年限适当提高),并由单位负责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发辅警服装。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迪庆州户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学历),退伍士兵学历条件放宽为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单侧裸眼视力在4.6以上。鉴于交巡警工作任务的特殊需要,男性辅警身高在1.70米及以上,女性辅警身高在1.60米及以上,女性报考人员要求未婚;不得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有驾驶证C证及以上、擅长计算机操作人员同等条件优先招聘)。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吸毒在册人员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家属三代内有精神病史的;其他不适合从事交管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女性报考人员的未婚证明、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报名表(见附件)等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还需提供退伍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资料。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按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报名当天,请考生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2日(上班时间),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新城区交警支队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笔试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公安交通管理、计算机等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个小时,总分100分;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笔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笔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计算,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体能测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前66名男考生、前10名女考生(男女分开排名)为体能测评人员,如果第66名男考生、第10名女考生出现多人笔试分数相同的,则超过76人安排体能测评,如果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低于76人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男女分开依次递补。体能测评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和规定操作,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个项目。必须三个项目全部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得申请免测或缓测,测评结论一经做出,不再进行复测。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成绩按不合格计算。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体能测评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前66名男考生、前10名女考生(男女分开排名)为面试人员,如果第66名男考生、第10名女考生出现多人笔试分数相同的,则超过76人安排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有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第一点中优先招聘情形的按优先情形办理,如果不符合优先招聘情形或同时具备优先招聘情形的,则按体能测评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及本公告招聘条件等规定执行,考生还需要参加吸毒检测。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毒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政审体检合格者参加政治考察,凡存在本公告中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或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情形的,考察和政审不合格。考察和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考察和政审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一年内,所招聘辅警上岗后,因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辞职的造成人员减少的,按照减少多少、补充多少的原则进行招聘,补充对象为本次招聘中进入面试程序而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结合考生意愿和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直接开展体检政审,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为辅警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五)一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务必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凡因电话号码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对于在各招聘流程中落选人员,不再单独通知到本人,敬请谅解;(六)报名咨询电话:0887-8224291。
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年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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