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21年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及时补充书记员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岗3人,性别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较快的文字录入速度。
(6)户籍地为保山市隆阳区户籍或户籍地为保山市辖区在隆阳区居住一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联系电话:0875-2160083;
3.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909室(隆阳区永盛街道保城北路与经六路交叉口);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
(3)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需提交证书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二)专业技能测试
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听打和看打各占50%,占综合成绩的60%。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录入,分听打和看打。考核录入速度、准确率和编辑排版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参加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人数不足1:2,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 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合成办法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情况,首先按面试成绩排名,如果面试成绩再相等,则按照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正式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政治部提出正式聘用意见报院党组研究决定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一)聘用制人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500元(含五险一金);
(二)为聘用制人员提供培训、制式服装等必要的职业保障和职工食堂等生活保障。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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