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宏盈江县招聘公安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公告
2020年德宏盈江县招聘公安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公安戒毒康复工作,有效缓解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盈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公安辅警人员,现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勤奋敬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热爱公安事业,自愿维护盈江社会治安稳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至2002年10月1日)
3、具有高中及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纹身和生理缺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专职辅警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及警务秘密;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和优秀党员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招聘程序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7日至11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盈江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县公安局三楼310)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方式采取电话预约、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考人员可提前电话预约, 携带5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政治审核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四)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岗前培训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咨询方式盈江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联系电话:0692- 8118658 13988254892
盈江县公安局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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