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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玉溪师范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公告

发布:2020-10-09 14:08: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玉溪师范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玉溪师范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3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日—10月12日下午17:00止。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年玉溪师范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玉溪师范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要求2020年8月前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4人;

  (二)专职辅导员10人;

  (三)紧缺急需专业教师9人;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玉溪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技能和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应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生必须是中共党员;

  5.留学回国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本科、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

  6.年龄要求

  (1)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30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30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触犯法律被公安机关刑事处罚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辞退人员;

  5.在国家相关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而依法被禁考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五、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管理规定执行。其中博士研究生还可享受《玉溪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日—10月12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陆http://www.yxnu.edu.cn/zp.php进行网络报名,认真填写“报名表”,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3.报名要求

  (1)在填报报考信息的同时上传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的压缩文件(文件名: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要求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压缩文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若考生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①考生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

  ②考生获得的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以及代表性论著等材料;

  ③应聘岗位中注明须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应聘者必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到校笔试、面试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3)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4)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5)考生应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二)资格审查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玉溪师范学院主页上予以公布。

  (三)考核

  1.开考比例

  招聘信息公告发布的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人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对少数特殊专业、急需专业的招聘岗位,经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主管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在玉溪师范学院主页进行公布。

  2.考核方式

  按照笔试、面试程序参加考核。其中,面试包括专业(岗位)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

  (1)博士研究生免笔试,只进行面试考核;

  (2)硕士研究生按顺序进行笔试、面试考核;

  (3)面试分为专业(岗位)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

  3.考核内容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笔试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玉溪师范学院主页进行公告,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美术学院教学科研岗招聘岗位(岗位2020ZP202)、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020ZP203)、音乐学院教学科研岗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020ZP204)在笔试前先进行专业(岗位)能力考核,根据专业(岗位)能力考核加笔试成绩综合后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综合能力考核人员,不足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综合能力考核。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在玉溪师范学院主页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由人事处及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考核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同一岗位出现主动放弃人员,则相应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

  (3)面试

  面试时间在玉溪师范学院主页另行通知。面试分为专业(岗位)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博士研究生只进行专业(岗位)能力考核,硕士研究生参加专业(岗位)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

  ①专业(岗位)能力考核

  专业(岗位)能力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考核内容为试讲和科研能力两部分。

  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考核内容为演讲、抽题回答和现场提问等。

  4.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1)博士研究生考核总成绩=专业(岗位)能力考核成绩;

  (2)硕士研究生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岗位)能力考核×40%+综合能力考核×20%;

  (3)美术学院教学科研岗招聘岗位(岗位2020ZP202)、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020ZP203)、音乐学院教学科研岗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020ZP204)考核总成绩=专业(岗位)能力考核×40%+笔试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20%;

  以上成绩按四舍五入后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考核总成绩进行汇总审核,由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考核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拟聘用人选范围。

  (五)考察

  由学校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通过考察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体检,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2次后仍不合格时,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体检须在三甲医院进行,拟聘用人员对首次体检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学校获得本人体检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经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完成复检。考生只能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七)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由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的拟聘用人选,经学校相关会议研究确定后,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溪师范学院主页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不予聘用。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学校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其中公开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必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两个聘期,方可提出转岗申请,符合转岗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才能转岗。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服从学校的其他工作安排。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考生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我校教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填写《玉溪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教职工亲属关系报备表》(附件2),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处备案。

  (三)特别提醒,我校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玉溪师范学院纪检处负责监督。

  (五)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的通知,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实际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终止招聘公告内容的,学校将在玉溪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yxnu.edu.cn/)上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一经发布立即生效。

  (六)本公告由玉溪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7-2777341(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7-2071667(纪检处)

  技术咨询电话:0877-2051146(网络中心)

  玉溪师范学院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附件:

  1.玉溪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玉溪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教职工亲属关系报备表

  玉溪师范学院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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