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怒江州人民医院(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人才39人公告
2020年7月怒江州人民医院(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人才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报院党委会议研究批准,2020年7月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非编人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并具有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到怒江州人民医院人事科进行报名,并提交个人信息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8:00—7月24日17:00。
3.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7月27日—7月31日。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招聘单位所需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察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及考察
(一)资格审核
人事科、监审科、护理部、医务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面试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试岗环节。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要求:
(1)求职简历;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认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试
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及内容对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所需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对成绩优秀者进入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公示后进行考察试用,考察试用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试用不合格者或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考察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四、体检
进入试用的人员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
五、公示
单位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作纪律
(一)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罚。
七、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八、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单位咨询电话:0886_3624007(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86-3630777(政工科)
怒江州人民医院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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