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文山州外事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英语翻译公告
2020年文山州外事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英语翻译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报批审定,2020年文山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文山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英语翻译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文山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是由文山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全国对外友协、省对外友协和省委、省政府开展民间外交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发展文山州与世界各国对外友好组织和各界人士的良好合作关系,指导全州民间对外交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各种民间国际性或区域性活动,归口管理我州友好城市。
本次招聘岗位为文山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英语翻译,招聘人数2人,负责友好协会具体工作,兼顾外事工作,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下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等条件要求,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五)吃苦耐劳,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良好的文字功底,外语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口、笔译能力,能适应岗位要求,用外语独立开展有关工作;
(六)具备外事工作基础知识;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不能参加报名的情形:
1.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聘用后即与本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4.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5日(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 报名地点: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州委州政府办公区B121室;报名邮箱:wsws@ynws.gov.cn。
4. 注意事项:报名考生需持《文山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公开招聘紧缺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八级及以上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网络报名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八级及以上水平证书扫描件和JPG格式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专业测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通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为专业测试,分为笔试和口试两个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考试严格遵循相关工作程序开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能进入后续口试环节。
2.口试(含听力)。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5分,低于75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口试)/2,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
若出现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取口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由文山州外事办公室组织考生到文山州人民医院医院体检。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2、考察
由文山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聘用考察。考察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形成的空岗,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查无实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文山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核同意,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文山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通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八、本通告由文山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2137892。
监督电话:0876-2127527。
文山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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