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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红河个旧市城区街道招选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0-07-16 14:36:1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红河个旧市城区街道招选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上午9:00至2020年7月19日下午17:0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20年红河个旧市城区街道招选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个旧市城区街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社区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职数

  个旧市城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15名。

  二、招选条件

  户口所在地为个旧市且年满18周岁的常住城镇居民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具有良好的品行;

  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热心从事社会服务工作;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及表达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基础;

  男性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5年7月30日至2002年7月30日期间);

  女性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0年7月30日至2002年7月30日期间);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报名过程中,具有社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已经取得国家社会职业水平考试(初、中、高级)证书的人员,复员、退伍及转业军人,适当放宽岗位年龄、学历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

  因违纪违法犯罪被相关部门正在查处或处理过的;

  其他不符合相关职位招选条件的。

  四、补贴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补贴按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

  五、招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上午9:00至2020年7月19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个旧市城区街道办事处(个旧市胜利路194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均可。

  4. 联系人:邵永梅

  联系方式:2186859

  QQ邮箱:395656196@qq.com。

  5. 报名材料及要求:

  报名人员须填写《个旧市城区街道公开招选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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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提供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邮箱报名可传电子报名材料。

  6.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城区街道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若有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选资格。

  (二)笔 试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9时

  2、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

  3、笔试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将通过“我居个旧”微信公众号、城区街道公示栏公布。

  5、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2:1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 试

  1.面试采取电脑实际操作、竞职演讲相结合的方式,由城区街道组织。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将通过“我居个旧”微信公众号、城区街道公示栏公布。

  (四)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2.综合成绩60分以上,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候选人。

  (五)体 检

  组织候选人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次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资格联审

  对以上各项合格人员,城区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对候选人员进行任职资格联审。

  (七)公 示

  候选人在资格联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的,予以推荐到社区工作。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选工作在个旧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由城区街道党工委及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

  (二)招选工作全程接受街道纪委和社会的监督。

  街道纪委监督电话:0873-2187136。

  (三)本《公告》由个旧市民政局、中共个旧市城区街道委员会、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如出现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生提前进行健康排查。考生应提前自觉填报“云南健康码”,进行健康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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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排查14天内去过或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凡是在14天内去过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境外的考生要在考试前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请于7月10日前自行到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确认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考生注意事项

  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考场,按照指引分批进入考场。

  进入考场前,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电子版、纸质均可)。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须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考试。

  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考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考生坚持参加考试,须到备用考室进行考试,并于考试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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