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补充通告
2020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补充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有关规定,结合通告发布后相关报名咨询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告如下:
一是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必须是州内(含省驻文单位)行政机关科员及以上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是工作服务年限从转正定级之日起开始计算。新招录(聘)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4月15日前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方可报名。
三是除土木建筑岗位外,文山州综治中心和文山州法学会6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因选调条件相同,统一实行公开选调,不再分设岗位。进入考察公示环节后,须服从组织选调工作安排,否则,取消选调资格。
四是《报名登记表》中所在单位意见栏必须有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审签意见。
五是个人毕业证件须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认证报告)。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这三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其他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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