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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务员考试时政:4月起这些新规将实施

发布:2020-03-31 14:43:4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3月31日最新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4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在公务员考试中,命题人历来是倾向于结合时政热点命题,无论是行测常识题、言语理解题,还是申论,都是结合时事热点来选择命题考查点,因此最新时政要有所了解。

  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取消,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脚步更大了;地铁内进食、乞讨等不文明行为被禁止,公共出行更舒心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可开具电子发票了……4月伴随着和煦的春风悄然而至,一批惠民新规开始施行。

  全国性新规

  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取消

  自4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这是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根据证监会消息,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2019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经统筹研究,证监会进一步明确了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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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源网络

  出境游团体签证进一步规范

  为规范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送办出境团体旅游签证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签证专办员卡是指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双边旅游协议,为便于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出境旅游团体签证,由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印制,用于向各驻华使领馆证明出境旅游组团社团体旅游签证办理人员身份的证件。

  规定明确,签证专办员卡应当专社专人专用,即签证专办员卡仅供本人为本单位组织的出境旅游团组申办团体旅游签证使用,不得用于为其他单位、个人办理签证或者为其他目的进入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境旅游组团社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地铁内进食、乞讨等行为被禁止

  在地铁里进食、乞讨、推销……这些地铁内的不文明现象将被禁止。根据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乘客不得在地铁内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

  针对不得在列车内进食的条款,办法对婴儿、病人等有特殊需求的乘客作出了例外规定。

  此外,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等行为也被办法列入约束性行为。
 
  ETC用户可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4月1日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可开具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ETC用户可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完成ETC卡绑定,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客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使用ETC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将被依法依规处理

  3月10日,文旅部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规定》明确,签证专办员卡是指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双边旅游协议,为便于出境旅游组团社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出境旅游团体签证,由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印制,用于向各驻华使领馆证明出境旅游组团社团体旅游签证办理人员身份的证件。

  《规定》指出,出境旅游组团社或者签证专办员利用签证专办员卡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签证送他人出境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暂停其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取消其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出境旅游组团社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规定》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远洋渔业新规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新修订的《远洋渔业管理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新规更加明确地规定禁止使用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简称“IUU”)渔船从事远洋渔业生产,禁止远洋渔船从事IUU渔业活动,更强调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远洋渔业、合理控制船队规模,充分体现我国重视渔业资源保护的负责任态度。

  新规将从事IUU捕捞、故意关闭船位监测设备等增补为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同时,明确建立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和引发远洋渔业涉外违规事件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船长,纳入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新规还对渔船淘汰报废、悬挂国旗、外观标识、船员配备、变更国籍等作出明确要求,增加了对渔船海上作业、登临检查、通航他国水域、进入他国港口、环保排污等要求。

  地方性新规

  上海:调整“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

  4月1日起,上海将调整“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缴费标准,个人累计最高可获保障金10万元。若发生住院治疗等情况,该计划参保人员无需申请给付,退休住院保障金将直接划入参保职工养老金账户。同时,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延长续保手续办理时间和保障金申请时间。

  据了解,“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是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承办的一项补充医疗保障项目,以单位参保为主,社区参保为辅,通过互助互济机制,帮助参保退休人员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被广大职工亲切地称为“职工的第二医保”。

  上海: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办法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办法(试行)》,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酒类经营活动。

  跟据《办法》,通过建立酒类商品经营许可管理平台,整合全市酒类商品经营的许可和监管系统,并向社会开放查询。同时,对违法经营者的相关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河南:对60岁以上老人等特殊人群免票

  《河南省旅游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红色旅游景区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票;将残疾人、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人群纳入免票范围等。

  对此,河南省文旅厅副厅长李延庆表示,“通过门票价格降低的方式,倒逼景区在现有的基础上改善服务质量,增加服务项目,增强合理创收能力,提质增效。”

  河北:将电商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范围

  3月19日,河北省人社厅印发《河北省2020年创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加强政策扶持、广泛宣传引导、实施培训引领、开展创业指导服务、提升创业孵化服务功能、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组织创业服务成果展示交流活动、举办创业大赛等8项创业服务措施。

  其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将电商等新业态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范围、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助力创业者成功创业。根据《实施方案》,从2020年到2022年,全省每年创业服务100万人,3年累计创业服务300万人。

  安徽:水泥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新规

  4月1日起,《安微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水泥企业均需实现达标排放,并采取措施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其中,新建(含改建、扩建)企业于4月1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10月1日起执行。

  内容方面,《标准》覆盖了水泥工业从源头到运输的全部生产领域,包括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矿山、散装水泥中转站、水泥制品企业,规定了生产设施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限值,提出了监测及监督管理要求。其中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为10、50、100mg/m3,为目前执行的国家《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简称《国标》)特别排放限值的50%、50%、31.2%(《国标》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为20、100、320mg/m3),氟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分别为3、8、0.05mg/m3,与《国标》要求一致。

  厦门:加大违法装饰装修行为整治力度

  《厦门经济特区建筑外立面管理若干规定》已于2020年2月28日经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规定》加大建筑外立面违法装饰装修行为整治力度,同时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在建工程未保持外观整洁、违法装饰装修、擅自进行建筑外立面改造、不履行维护义务等行为设置了罚则。比如,建筑外立面管理责任人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对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的,由所在地区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改造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建筑外立面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清洗、粉饰、修缮、修复等维护义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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