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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普洱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2人

发布:2019-12-20 16:05:1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普洱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9年普洱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级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云南省检察机关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普洱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两级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2名,招聘计划详见《普洱市检察机关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3年12月1日至2001年11月30日出生);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日期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各招聘检察院地址见《计划表》),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2.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小一寸)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4.招聘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户籍证明;

  5.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的,应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三)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2日至1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内到普洱市人民检察院42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笔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一)笔试

  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笔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环节。

  笔试时间:2020年1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普洱市思茅区嘎龙路1号)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碳素笔、2B铅笔、橡皮擦自行前往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分数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uer.jcy.gov.cn/和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放弃情形,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进行顺序递补。经过递补仍不足开考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以文字录入测试为主,包括看打、听打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岗位技能测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三)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情形,依次递补,经过递补仍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和程序执行,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八、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五)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普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879-2827229。

  (六)本公告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9-2827314。

  (招聘报名表及岗位计划表请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

  1.普洱市检察机关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

  2.普洱市检察机关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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