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艺术学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2019年云南艺术学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艺术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本次公开招聘主要是针对高层次人才进行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学院简介见云南艺术学院网站(www.ynart.edu.cn)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五)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其中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学位可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八)招聘人员年龄要求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1.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云南艺术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聘用后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除享受我省政策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和学院绩效工资外,按照《云南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的规定符合条件者享受相关奖励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
1.报考岗位查询
云南艺术学院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人数、岗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和云南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ynart.edu.cn/)查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云南艺术学院网站(http://www.ynart.edu.cn/)主页“人才招聘”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网站。
3.网络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23:00以前。
4.上传相关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络报名的同时务必及时上传下列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便资格初审。具体材料为: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未就业才需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书。
(2)个人成果佐证材料(大材料请压缩上传至人事处邮箱ynysxyrsc@163.com,并在报名系统里注明)。
(3)岗位计划表中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相近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等情况的需出具所学课程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我院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特别提醒:网络报名信息不全者,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由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就岗位需求及应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进行。
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云南艺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考核。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云南艺术学院网页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材料不齐或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资格复核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最终在云南艺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五、面试考核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适时组织面试考核,主要对专业技术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进行考核。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考核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成绩为最终综合成绩。
六、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中凡有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或原单位鉴定不良者,考察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学院审定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意见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学院党委会审定通过。
九、公示、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无异议的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再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批准后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在职人员如原单位不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则不予聘用。
十、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在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考生须服从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37331
监督电话:0871-65937136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04室)
邮 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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