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勐腊县公安局公安辅警招聘公告
2019年勐腊县公安局公安辅警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公安辅警20人(男18人,女2人),主要协助纪委监委留置看护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纳入辅警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
由公安机关与报考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每月3200元(含五险的个人部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限本地户口;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7.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女性大专以上学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优先聘用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政法类和警察类、体育类院校毕业生、老挝语言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按规定不能聘用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时间
2019年10月21日至22日(8:00—12:00,14:30—18:00)
(二)地点
勐腊县公安局政工521室。
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及所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报名表、政审表(到报名点领取)。
六、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
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原则上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考录环节。
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勐腊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一次。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十一、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与其联系;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二)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由勐腊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由勐腊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后续补充。
咨询电话:0691-8873716
举报电话:0691-8873719
勐腊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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