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合同制招商辅助人员公告
2019年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招聘合同制招商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昆明市招商引资工作队伍,提升专业化招商团队水平,经研究决定,昆明市投资促进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引资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专门从事昆明市投资环境营销宣传、招商活动组织策划和投资项目推介跟进的投资促进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国内区域投资促进工作,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统筹推进昆明市面向南亚东南亚经济往来和国内外经济合作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合同制招商辅助人员共2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为:
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岗位要求 |
岗位1 |
16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1、有较强的责任心与较好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团队合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2、文字功底较好,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3、熟练操作计算机,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在校从事过社团、学生会等学生工作者优先; 5、有驾照者优先。 |
岗位2 |
2 |
不限 |
本科 |
计算机类 |
1、熟悉计算机软件及网络管理工作; 2、有编辑、新闻工作经历者优先。 |
岗位3 |
2 |
不限 |
本科 |
会计、财务类 |
1、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善于学习; 2、有会计资格证者优先。 |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单位开除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在原单位未解除工作关系或用工合同未到期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6.有其它不适宜担任招聘职位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
2.报名地址:昆明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14号窗口(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29号)。
3.报名材料: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要求用袋装好,袋子及照片背面均写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名时出示原件审核,并收取复印件;
(3)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4)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权重。
内容包括经济、中文、外语、计算机相关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人员与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降低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政审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
政审考察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将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昆明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薪酬福利
拟聘用人员应发工资为4650元/月(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及“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咨询电话:63352309、63328080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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