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文山学院招聘公告
2019年云南文山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结合学校人才队伍实际及学科建设的需要,文山学院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
一、学校简介
详情请登录文山学院门户网站(www.wsu.edu.cn)查看。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1名,博士研究生8名。详情见本公告附件《文山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公开招聘的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师事业;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年龄等要求详见《文山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附件1)。国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门认定的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日。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文山学院网页(www.wsu.edu.cn)公告栏阅读招聘公告,下载并如实填写《文山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名邮箱:wstcrsc@163.com
报名时间:博士岗位全年有效,其他岗位2019年9月05日17:00之前。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76-215202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学历 、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相关材料(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3.报名人员应将本公告第六项“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要求提供的材料以电子文档、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告公布的报名邮箱,以完成报名。上述所有报名电子材料要求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如“张三+人文学院管理岗”,电子邮件的主题统一命名为“2019公开招聘报名”。提交报名资料前请认真核对,不要重复提交报名材料。
(三)资格审查
1.由云南省教育厅和文山学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于2019年9月18-19日在文山学院网站(www.wsu.edu.cn)公布。
2.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到文山学院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的个人自荐材料,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招聘考试。
3.资格复审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00至下午5:30到文山学院人事处报到,参加资格复审。
人事处地址:文贤楼四楼4-14室
六、考试
文山学院人事处汇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和考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或裁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笔试主要针对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等情况进行考察,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在校园网公告栏中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校园网公告栏进行公示。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根据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复审的情况,并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硕士面试要达到3:1比例可组织面试。博士不设置面试比例。
面试成绩低于70分(含)者,不予聘用。
博士岗位若只有1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星期日)进行面试,面试地点由相关用人部门自行安排;9月23日公布考核综合成绩,公布地点:文山学院文贤楼一楼大厅公告栏。
七、体检
体检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文山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后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硕士6个月,博士3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实时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并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博士研究生和高水平技能型人才除享受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学校绩效工资外,根据《文山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享受相关待遇。
十、纪律要求及其它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整个招聘工作将在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二)考生须对报名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材料弄虚作假或考试中有作弊等现象,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通报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三)此招考公告由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部门:文山学院人事处 电话:0876—2152020
监督部门:文山学院纪监审处 电话:0876-266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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