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2019云南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文山州质检中心)是专业从事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测试校准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7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求,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规定。
4.身体健康。
5.招聘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
6.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于2019年7月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间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七楼办公室(文山市三七工业园区、新平派出所旁);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提交材料:《文山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2寸彩色照片1张。
5、联系人及电话:祝千惠、0876-2188422。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报名,根据应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择优考察。
三、面试
实行统一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由中心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通过面试者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拟聘人员须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报到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六、岗位待遇
1、应聘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心先进行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2、具体薪酬标准按薪酬考核制度执行,试用期待遇,按照所在岗位薪酬标准发放,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鉴定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考核鉴定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中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其缴纳“五险”(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计划生育等社会保险)。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附件:
文山州劳务输出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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