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公告(40名)
2019年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40名,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复核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0:00——8月7日23:59。笔试内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相关法律知识及司法实务。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2019年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的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40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司法辅助人员 35名(性别不限)。
(二)警务辅助人5名(男警4人,女警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品行,未受过刑事或行政处分;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司法辅助人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国家司法资格考试C证或A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2.警务辅助人员
(1)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3厘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具备良好身体素质;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岗位所需专业体能、技能及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4)在部队服役期间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退伍军人优先聘用;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体能、心理素质测评考核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者优先聘用;具备篮球、网球、羽毛球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或在重大体育赛事中获奖者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复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先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进行网络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提交审核通过后,再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0:00——8月7日23:59。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9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咨询电话:0871-67275826,联系人:赵老师)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流程
1.登录
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
2.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未注册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报名网络技术问题可通过报名网站在线留言进行咨询。
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网络报名”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最后保存数据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
4.提交审核
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后,报名页面上会出现“提交审核”按钮,点击此按钮并确认后即完成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
提交审核后,计算机将对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初审主要是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进行初筛,结果会立即进行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报名页面上会显示“报名状态:等待审核”字样和“打印资格审核登记表”按钮,请点击打印《资格审核登记表》(使用A4纸纵向打印),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计算机初审未通过的考生,报名页面上不会显示“打印审核登记表”按钮。
(三)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通过计算机初审后,请自行打印审核登记表,并按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为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后可以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5.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6.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7.通过司法考试人员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退伍军人须提供军人证明;具备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或在重大体育赛事中获奖的须提交证书、奖状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本人或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还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资格复核结果可在现场资格复审后的一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看。
(四)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20日至笔试前,使用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自行打印准考证(表用A4纸纵向打印),并妥善保存。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五、考试方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理论实务测试(司法辅助人员为笔试、警务辅助人员为体能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两部分,成绩各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理论实务测试或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注:上述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成绩进行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共计100分。
(一)笔试
1.笔试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符合招聘简章条件及要求即可开展后续工作。
2.笔试及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相关法律知识及司法实务。
4.体能测试内容:主要考核立定跳远、100米、1000米(男警)或800米(女警)、引体向上(男警)或俯卧撑(女警),单项成绩均须合格。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根据岗位和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若个别岗位达不到1:2比例的,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实际司法实务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申请),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连续两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http//www.ynpta.net)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体检、考察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初选人员名单,如遇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以取得司法考试资格A证和国民教育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以退伍军人、体育特长生优先,以上均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并进行公示。
(二)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以本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
(三)体检标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警务辅助人员适用特殊体检标准里视力要求的“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条款。
(四)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同时考察阶段还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所提供报考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七、岗前培训、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参加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的岗前培训。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以本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时,取消岗位,不再调剂。
(二)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二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工作,并签署履职承诺书及保密协议。合同期满后,对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实际岗位需求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支付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用总额不低于5000元\月\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社会保险单位、个人承担部分和劳务派遣费等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购买手续。保险参保标准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进行调整。
九、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考试纪律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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