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曲靖市沾益区城区学校区内选聘教师公告(22名)
曲靖市沾益区2019年城区学校区内公开选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公告
为有效、合理、公平地推进全区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满足人民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提升城区公办学校办学水平,逐步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均衡教师资源配置。根据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师合理流动的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在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三所城区学校区内公开选聘教师22人,结合沾益区城区学校教师需求实际,由沾益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方案,并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和编制、岗位严格管理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全区农村学校公开选聘教师。
二、选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选聘岗位、人数及资格等选聘条件要求详见《曲靖市沾益区2019年城区学校区内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称《选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选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沾益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及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选聘实施方案、选聘计划及相关选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服务专栏(http://www.zhanyi.gov.cn/ztzl/jyfwzl/)和沾益区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index_22.asp?Twzbh=2)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选聘相关信息。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选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2.沾益区区域内在职在编教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教师;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教师;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7.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8.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9.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10.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11.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12.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13.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五、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一)选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须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教师。
六、岗位要求
(一)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报考的教学岗位相同。
(二)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
(三)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为幼儿园、幼儿教师、幼儿教育;2、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限,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美术;3、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及所学专业不限,现从事幼儿教育岗位教学的(须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2019年公开选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3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一楼报告厅。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对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质)证书和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原件,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3.报名表内报考岗位可直接填报到学校。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到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取消相应报考资格,并不再递补。
现场报名的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等。填写《曲靖市沾益区2019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4张。
2.任教学校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实绩及工作表现等);涉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落款时间截止2019年6月30日)。
(五)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按200元/人在报名审查通过后现场交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若为报考人员个人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已交报名交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降低开考比例、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岗位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六)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9年7月15日至7月16日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八、笔试
所有招聘岗位只笔试不面试。笔试采用普岗教师招考试题,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四个学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卷100分;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合卷150分;笔试总分250分。(具体分值以试卷标注分值为准)。
考务工作由沾益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试题的命制、印刷、分发、阅卷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1.笔试时间:2019年 7月21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8月2日在规定网站公告笔试成绩。
4.需要查分的考生,于8月3日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于8月6日公布。
九、体检
(一)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环节。
(二)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人员,若还相同的则由沾益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成绩并列人员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沾益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沾益区教育体育局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沾益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按比例缩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情况说明。
体检时间由沾益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公示和录(聘)用
(一)沾益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聘)人员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按照程序确定为拟录(聘)的人员;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确定,不再递补;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确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公示期满确定为拟录(聘)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办理调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任教,不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四)试用期内,停发乡镇岗位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任教学校考核分配。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由沾益区纪检监察部门驻教育局纪检组和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或不具备选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选聘结果无效。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应聘人员、选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方案由沾益区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沾益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0874―3162589
监督电话:
沾益区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74―3160675
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161149
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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