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云南保山市西部计划招募志愿者公告117人
2019-2020年度保山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16〕11号)》和《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的通知》(云志项办通〔201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保山市2019-2020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结合保山市2019-2020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实施规模和延期志愿者人数实际,保山市拟新招大学生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117名,具体名额分配为:隆阳区35人、施甸县40人、腾冲市9人、龙陵县20人、昌宁县13人。
二、招募条件
(一)保山市内户籍,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所列)本科应届毕业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二)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忠诚党的事业,政治合格、综合素质好,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三)真奉献、真志愿,自愿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热心公益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吃苦耐劳、乐于助人,具有一定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
(五)报考人员禁止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志愿者岗位,如出现同时录用情况将取消所有录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进行西部计划项目类别报考。已参加过地方项目志愿者服务人员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第2次服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干部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三、服务期限及内容
(一)服务期限
2019-2020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市、区)项目办报市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服务内容
新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安排在乡镇服务,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每个乡镇至少安排1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岗服务。一方面承担党政具体工作;另一方面协助做好基层共青团建设和做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四、报名材料
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荣誉证书及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五分相1张,到服务意向所属地团委报名,填写报名表。
五、招募流程
(一)现场报名。在6月24日至28日到服务意向所属的团县(市、区)委进行现场报名(新招募志愿者岗位均为县级以下机关),填报《2019-2020年度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报名登记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1 提取码:cwn4)。
(二)资格审核。各县(市、区)项目办收到报名资料后,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严格审核报名信息并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生理心理健康等情况。审核合格后,由各县(市、区)项目办在初审意见栏中填写审核意见。
(三)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全市统一为2019年7月7日上午9:00-11:00,笔试由各县(市、区)项目办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脱贫攻坚、志愿服务精神、基本素质能力、心理健康水平、逻辑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考号形式在各团县(市、区)委微信公众号和各主要媒体中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按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县(市、区)团委微信公众号和相关媒体中进行公布。面试由市项目办指导县(市、区)项目办进行。
(四)体检。按照拟录用岗位属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各县(市、区)项目办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内容参照《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执行,体检费控制在200元以内。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将及时进行调换补录。最终被录用的志愿者体检费由用人单位报销,因身体原因没有被录用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选岗结束后,团市委将全市2019年拟录用志愿者名单,在"保山青年"微信公众号和市内有关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将名单报省项目办和全国项目办审核。
(六)岗前培训。市、县两级项目办将组织新录用志愿者开展岗前培训。
(七)签订服务协议。培训结束后,由各级项目办、志愿者、服务单位三方按照服务时长1年1签订原则共同签署《2019年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招募协议书》。
(八)报到。录用志愿者必须于8月1日前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九)补录。在8月底前,市项目办根据未报到的人员和流失人员情况,按照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六、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助
对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按照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扣除个人社保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助不少于1500.00元/人/月(不包含住房公积金个人扣缴部分)。志愿者商业保险由团省委统一办理,为350.00元/人/年,从省级财政配套经费中扣除;志愿者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统筹解决,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各县(市、区)项目办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除享受以上经费保障外,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安排免费住宿,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二)优惠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近2年内可报考我省面向“四项人员”的定向招录职位。
七、现场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隆阳区项目办
1.联系电话:0875-2169159。
2.报名地址:隆阳区同仁街中共隆阳区区委大院7楼团区委办公室。
(二)施甸县项目办
1.联系电话:0875-8121279。
2.报名地址:施甸县甸阳东路32号(县委大院)团县委办公室。
(三)腾冲市项目办
1.联系电话:0875-5155606。
2.报名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官厅小区80号,共青团腾冲市委员会组织股。
(四)龙陵县项目办
1.联系电话:0875-6121639。
2.报名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53号团县委办公室(县总工会三楼)。
(五)昌宁县项目办
1.联系电话:0875-7130152、0875-7121708。
2.报名地址:共青团昌宁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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