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关总署研究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生公告(1名)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2019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海关总署研究中心现面向国内外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是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六个部门,分别是综合管理部、宏观经济研究部、战略发展研究部、海关基础理论研究部、海关政策研究部和国际海关研究部。主要承担海关综合性发展规划研究,海关宏观管理政策、重大业务制度及业务改革研究,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研究,与海关工作相关的国家宏观经济和对外贸易形势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人。接收部门、岗位条件和面试比例等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对象
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或经我国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状况;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相关要求。
五、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学生证、在校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以上材料发送到邮箱:yjzx@customs.gov.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请写明“姓名+毕业院校+报考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得使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学历和专业等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聘”(以下简称“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七、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占50%。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要求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 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在校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
八、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排名,按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经考察、体检确定为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九、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最终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65194626;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5194139;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海关总署马甸办公区),邮政编码: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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