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曲靖市师宗县机关行政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34人
师宗县2019年机关行政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人员结构,打造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根据《师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师办发〔2018〕5号)相关规定,师宗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师宗县环境监察大队5个单位,遴选28名公务员、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范围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
云南省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省外的参照执行)
(二)遴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综合管理职位34名,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师宗县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公务员,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敢于担当,公道正派,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拟考试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热爱机关工作,勤于学习,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操作;
3、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5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遴选(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含干部任职试用期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与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和经历业绩评价贯穿遴选全过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云南省师宗县通源大街烟草公司宾馆楼418室,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4.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师宗县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浅灰底彩色证件照3张,并提交用本人姓名命名的同底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5)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6)师宗县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7)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4)1份。
(8)凡报考师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审查调查岗位的考生,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c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复印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若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将按比例相应调减拟遴选计划。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方式: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试卷分为a卷和b卷。a卷主要测试党的基本理论、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b卷用于报考师宗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组测试试卷,主要测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遴选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培训班。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在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3、笔试准考证:笔试前2天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领取。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10天内,在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三)免笔试情况
报考师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审查调查岗位的考生,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c证)的报考人员免去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后一年。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4、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5、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3天向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应试者的学习、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经历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纸质1份,附电子版本),经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按手印。
工作经历业绩报告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个人经历、自我评价、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情况和所负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属于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
经历业绩评价由5人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实施,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与综合成绩一并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以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案件审理、审查调查的考生(免笔试的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4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遴选人员在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手续;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四、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加公开遴选的应试人员,应该自觉遵守遴选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遴选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师宗县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师宗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0874-5758725
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74-5758426
遴选咨询电话:0874-5758398、0874-5756519、0874-552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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