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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曲靖市会泽县扶贫开发办招聘编外扶贫业务协办员公告15人

发布:2019-05-20 19:58:5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云南曲靖市会泽县扶贫开发办招聘编外扶贫业务协办员公告15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5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会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扶贫业务协办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会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扶贫业务协办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岗位和名额
  计划招聘编外扶贫业务协办员15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脱贫攻坚考核、督查和指导等相关业务工作;
  2.协助做好贫困对象统计监测、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及信息比对工作。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一经聘用,每人每年按25000元(含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大社会保险费)的标准执行。工作中涉及出差的,相关差旅费标准按照《会泽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由单位予以核销。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10日及以前出生的)、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人员,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3.需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有综合办公室岗位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5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会泽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秘书行政科(会泽县通宝路399号县五机关办公大楼一楼西侧),咨询电话:0874-5126249,联系人:陶粉芝)。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会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扶贫业务协办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同时交1份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照2张;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还须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还须提供村(社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盖章的《会泽县零就业家庭人员认定申请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核“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人员身份”是否匹配。对查出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立即取消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由会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开展德、能、勤、绩、廉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通过面试考察人员须进行体检,由会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会泽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处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1年1签,聘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在考核、体检、公示期间,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相应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从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情况依次等额递补。
  本公告由会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开招聘编外扶贫业务协办员报名表;
  2.会泽县零就业家庭人员认定申请表;
 
  会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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