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曲靖第三人民医院第一次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9年云南曲靖第三人民医院第一次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办字〔2014〕2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审核备案管理的通知〉》(曲人社〔2014〕125号)、《曲靖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曲卫字〔2013〕2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曲靖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覆盖滇东北片区的公立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现有在职工作人员412人,高级职称人员69名,实际开放床位760张。医院被列为滇东北精神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设有1个“博士工作站”。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医院学科发展需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员数量
1.精神科护理:12名;
2.药学人员:2名。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普通招生计划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岗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药学岗位须取得“药学(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15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
(六)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七)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四)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只报一天);
(四)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审核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考试通过尚未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护理岗位的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药学岗位的提供《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单》(成绩单上必须有二维码)。
以上材料复印件和打印材料均使用A4纸。
七、考核和录用
(一)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各岗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方能开考;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则按1:3的原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考核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午8:30。
(三)考核方式:先笔试考核,笔试考核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并列名次的一并进入)。
(四)考核地点:
笔试地点: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3号楼九楼多功能厅;
面试地点: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会议室。
(五)计分标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各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应聘者成绩分别在笔试和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场宣布。
(六)录用: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若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则录用面试成绩高的,若面试成绩还相同,则由医院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录用成绩高的。拟录用人员按要求体检合格后到医院培训上岗。
(七)递补:在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发生人员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聘用:培训合格后报经曲靖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医院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九)待遇:聘用后相关待遇按照《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专技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启动区。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进入考场。
(三)联系人:邓老师、孙老师;咨询电话:0874-3413497;监督电话:0874-3413557。
附件: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 日期: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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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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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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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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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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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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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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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性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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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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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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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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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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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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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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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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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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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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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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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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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护理学;高级护理;临床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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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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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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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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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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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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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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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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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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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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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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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临床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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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药学(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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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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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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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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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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