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共昭通市委党校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2019中共昭通市委党校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根据《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意见》(昭人社发〔2015〕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委党校工作需要,经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昭通市委党校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4名。现将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坚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2015年以来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干部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专业及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即可,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受招聘比例的限制。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24日
2.报名邮箱:ztswdx510@163.com
(三)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22日
2.报名地点:中共昭通市委党校政治处
(四)所需材料
参加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大学期间至今的获奖证书、本人考取的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本人发表在国际国内的论文及调研报告、留学回国人员经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的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命名为考生姓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大学期间至今的获奖证书、本人考取的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中共昭通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一式3份、本人发表在国际国内的论文及调研报告原件、留学回国人员经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和考核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面试考核均由市委党校组织实施。邀请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人社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确保招聘各环节工作公平公正和程序规范。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此次公开招聘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的招聘环节。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核情况,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遴选出优秀者进行体检。
七、体检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体检严格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若出现体检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可进行一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成绩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放弃或条件不符合的情况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等查清后再作决定。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并在签订意向协议30天内办结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整个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中共昭通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0-3161523;
(二)监督电话:0870-2123843
附件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