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玉溪通海县教育系统提前招聘教师公告
2019年云南玉溪通海县教育系统提前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上午8:30-中午1:00,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上午8:30-中午1:00,招聘9人,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9年云南玉溪通海县教育系统提前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通海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经通海县教育系统提前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海县教育系统2019年提前招聘教师9人。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
(二)岗位要求及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2.具有《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4.报考高中语文、数学教师岗位者,毕业时须取得高中教师及以上资格证、学位证、报考专业和学历对应的毕业证;报考高中(职中)体育教师、通海一中舞蹈教师、通海二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秀山幼儿园体操教师岗位者,毕业时须取得学位证、报考专业和学历对应的毕业证,聘用后两年内须分别取得高中、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中烹饪教师,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和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聘用后两年内须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5.取得普通话国家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普通话水平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职中烹饪教师不限,但聘用后两年内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6.能独立完成常规教学要求的各个环节(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辅导、实验、检测、成绩分析、评价等)。
四、招聘办法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抽调人员组成招聘工作组,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保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
1.语文教师、数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三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筛选、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人员、综合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等全部招聘环节在云南师范大学招聘现场完成。
2.体育教师、舞蹈教师、体操教师、烹饪教师四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筛选、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人员等招聘环节在云南师范大学招聘现场完成,综合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等招聘环节在通海县完成。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上午8:30-中午1:00;
(2)报名地点:在云南省2019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报名(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填写《通海县教育系统2019年提前招聘教师招聘报名表》,并提交相关应聘材料,应聘材料中依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个人简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资格证书、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一张、大学期间担任社会工作情况证明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诚信报名。
(二)初选及综合考核
1.人员筛选。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5比例的岗位,先进行人员筛选,即招聘考核小组对报名合格人员的学历层次、普通话等级、计算机等级、承担社会工作情况及材料中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必要时向应聘者所在院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及与应聘面谈,并逐项评分,根据得分,按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不超过1:5比例的岗位,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1)语文、数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
采取教学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教学技能成绩。
(2)舞蹈、体操、体育、烹饪教师岗位
综合考核采取试讲和专项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试讲(占考核成绩40 %)+专项技能考核(占考核成绩60 %)。
考核时请自带装备,考核过程中要做好自我保护,以防受伤。
(3)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后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综合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为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收复印件1份。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协议视为无效的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
由通海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聘用人员,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考生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体检、考察不符合等),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通海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通海县教育局:0877-3801968
通海县人社局:0877-3029122
通海县纪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监督电话:0877-302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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