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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玉溪红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接收红塔区籍公费师范生公告

发布:2018-11-30 14:33:0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玉溪红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接收红塔区籍公费师范生公告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玉溪红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接收红塔区籍公费师范生公告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优化师资结构,现就接收2019年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生源公费师范生到红塔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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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接收范围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19年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生源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
  2. 身体健康。
  四、接收程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
  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电子邮箱htqjyzp@126.com即完成报名。应聘材料含:《红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接收红塔区籍公费师范生报名表)、《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个人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具体工作学校由红塔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科需求统筹安排。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幼儿教师还增加申请幼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内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名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聘用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通告由红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红塔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13887776556(杨老师)、13708772998(李老师)
  监督电话:0877-2023853
  附件:红塔区中小学、幼儿园接收红塔区籍公费师范生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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