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宣威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聘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公告
2018曲靖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宣威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方案公告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曲靖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宣威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方案公告
为做好宣威市中医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工作,根据《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宣威市中医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下,由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三、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的确定
参加宣威市中医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考试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
1、临床、中医、针灸推拿、康复、检验、影像、护理岗位采取实际操作加问答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单人徒手心肺复苏(2015版),操作时间4分钟,分值70分;问答时间6分钟,分值30分。
2、宣传岗位采取问答方式进行,问答题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实行考官实名制评分,每位考官独立评分。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设3个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成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从考官库中随机抽签确定,面试考官确定后实行全封闭管理,负责面试题目的编制和面试工作的具体实施,每个考官组设1名主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从考官中指定。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通知书》。
(四)面试的实施
1、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2、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实行封闭管理。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席、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考生姓名和与身份相关的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扣10分。
6、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面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通知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15分钟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7、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10、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11、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试卷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12、面试成绩由计分统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主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成绩宣布后,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1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14、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五)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5名面试考官打分,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经历业绩评价
(一)参与业绩评价内容:学历、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规培情况。
(二)业绩评价方式:根据考生提供资料,现场客观评价计分。考生按报考岗位,提供相应岗位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1、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2、毕业证书;3、《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通知书》;4、临床、中医、针灸推拿、康复类岗位考生类提供:执业医师执业证、医师(主治医师)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规培合格证或规培医院出具的规培考试合格证明;5、护理类岗位考生提供:护士执业证、护士(主管护师)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6、检验、放射岗位提供相关资格证。业绩评价总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三)经历业绩评价计分:
1、临床、中医、针灸推拿、康复类岗位:
(1)学历:本科10分,研究生20分;
(2)执业资格:取得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50分;
(3)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10分;
(4)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医院出具的规培考核合格证明20分。
2、护理类岗位:
(1)学历:专科20分,本科30分。
(2)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证明50分。
(3)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护师资格10分,主管护师及以上资格20分。
3、放射、检验类、宣传类岗位:
(1)学历:专科40分,本科60分。
(2)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初级职称20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40分。
(四)经历业绩评价时间、地点
经历业绩评价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通知书》。
(五)经历业绩评价的实施
1、考生提交经历业绩评价评分审核表。
2、经历业绩评价小组工作人员按照评价内容,对提交资料原件进行评价计分,并对各项分数汇总签名。
3、复核人员对评价表内容和分数进行复核并签字。
4、经历业绩评价评审负责人对评价结果确认后签字并现场宣布考生经历业绩评价成绩,考生核对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10%累计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若学历还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最后还有相同的则再进行实操方式确定。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体检及聘用等有关事项,按规定网站上公布的《宣威市中医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执行。
七、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中医医院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
本方案由由宣威市中医医院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4—7202077(宣威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74-7206828 (宣威市纪委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
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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