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昭通巧家县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选聘公告
2018云南昭通巧家县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选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9月13日至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云南昭通巧家县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选聘公告
巧家县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属巧家县政府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主要承担教育基础设施融资建设、教育投资办学、教育设施设备经营及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开发经营等。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需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聘总经理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选能人、选强人、选实人的思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选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云南省户籍人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4.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上至50周岁(含)以下,相关年限计算至2018年9月7日。
2.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或职称:人力资源、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或者具有经济系列、工程系列、教育类等中级及以上职称。
4.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具备1年以上同等管理职务的工作经验,有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5.其他要求: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教育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或农业技术管理;具有较强的市场资源整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不受理应聘的情形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期间,尚无定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公开选聘办法
本次选聘采用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巧家县政务服务网等媒体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9月13日至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巧家县便民服务中心6楼,联系人:曾灵杰,电话:13887081896。
2.报名:
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巧家县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开选聘报名表》(见附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巧家县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报名。
(1)身份证、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负责的代表项目、代表工程、突出成绩等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报告;
(4)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6)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负责保密。
3.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选聘岗位要求,结合应聘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奖惩等情况,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选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报名或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和以下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9月 (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应变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公司经营策划、举止仪表等。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最后进入考察的人选名单,主要考察应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及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诚信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备案
选聘人员一经确定,上报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四、聘用及待遇
(一)按《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期制,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按正式工资标准的70%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正式聘用后,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参照市、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工作目标完成、经营业绩以及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等情况,研究报国资局批准执行。
五、其它事宜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方案由巧家县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曾灵杰,电话:13887081896。
巧家县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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