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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普洱澜沧县事业单位招聘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公告

发布:2018-08-17 14:36:3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云南普洱澜沧县事业单位招聘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公告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云南普洱澜沧县事业单位招聘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公告
  根据《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事项公告》的相关要求,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澜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工作在中共澜沧县委党校开设考点,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158人。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一)时间:2018年8月23日
  (二)每天每个考场面试时间
  上午08:00-09:30 完成本考场上午第一轮面试
  上午09:30-11:00 完成本考场上午第二轮面试
  下午13:30-15:0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一轮面试
  下午15:00-16:3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二轮面试
  下午16:00-18:00 完成本考场下午第三轮面试
  (三)每轮考生面试时间:
  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每位考生构思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共10分钟。
  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考生发言,阐述观点,每位考生3分钟。
  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自由讨论发言,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并完成讨论任务,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
  二、面试地点
  中共澜沧县委党校。
  三、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合格,确认参加面试,并取得《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确认书》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确认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未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不得参加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工作。
  四、面试组织
  (一)面试试题:采取异地命题方式制作面试题目。面试试题由考生当天(上午或下午)抽取。
  (二)面试考官。由本市、县和外市、县已取得相应面试考官资格证书且面试业务能力水平高、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面试时考官应佩戴面试考官证;每个面试考场设面试考官7名(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
  (三)监督人员。面试过程中邀请人大、政协的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包括考官室抽签、候考室抽签、试卷保管、考场计核分、引导、医务、保卫等相关人员。
  (五)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合格,确认参加面试,并取得《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确认书》的考生。
  (六)面试场所设置。
  1. 面试考点设立抽签室(考点办)、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场、考生休息室。
  2.面试考场内设置主考官席、考官席、计核分席、人大监督席、政协监督席、考生席。
  3.每个面试考场人员安排为面试考官7人(主考官1人,考官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计分1人,核分1人、引导员2人,人大监督员1人,政协监督员1人,摄像工作人员1人。
  4.为确保面试过程公平、公正每个考场的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五、面试程序
  (一)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应在8月23日上午7:00分前持身份证、《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确认书》到候考室查验面试人员身份进入候考室。7:05分由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面试须知》后,每组考生选取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考场抽取后再选出代表抽取面试轮次,最后由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并填写《面试考场、轮次、序号登记表》,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号抽好后,选取考生代表抽取面试试题。所有抽签结束后将相关表格交给侯考室监督员,侯考室监督员将表格送考点办。
  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应在中午12:30分前持身份证、《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确认书》到候考室查验面试人员身份进入候考室。12:35分由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面试须知》后,每组考生选取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考场抽取后再选出代表抽取面试轮次,最后由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并填写《面试考场、轮次、序号登记表》,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号抽好后,选取考生代表抽取面试试题。所有抽签结束后将相关表格交给侯考室监督员,侯考室监督员将表格送考点办。
  上午7:00,中午12:30未进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二)上午7:50,下午13:20分引导员将考生统一带入面试考场,进行回避程序核实,如果考生提出需要回避,回避人员调整后再面试,如果考生回答没有提出回避,上午8:00分、下午13:30分面试正式开始。
  主考官示意考生就座后询问考生: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分人员中是否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如有需要回避的,请直接告知人大监督人员,由人大监督人员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调整需要回避的人员。
  主考官还须询问:在座的考官、监督人员、计分人员是否有需要回避的考生?如果有需要回避的,也可提出回避请求。
  (三)如无需回避,引导员将第二、三轮面试考生领出面试室。
  (四)上述程序结束后,主考官示意考生就座,并安排计分人员向每位考生分发考生题本、草稿纸、笔。
  整个面试过程只能以考生序号称呼、引导、提问、记录。
  (五)主考官宣读指导语,宣读完毕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开始计时。
  1.第一阶段是准备发言阶段。小组每位考生各自构思本人的讨论发言提纲准备发言,不准互相商议,不准交头接耳,共10分钟。如果准备发言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 进入独立发言阶段,每位考生进行3分钟独立发言。
  2.第二阶段是独立发言阶段。小组每位考生进行发言、表明观点并陈述理由,每人发言时间3分钟,个人发言过程中,其他考生不得打断发言考生的发言,若考生发言超时,主考官可中止发言。全部考生发言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自由讨论阶段,考生进行自由讨论。
  3.第三阶段是自由讨论阶段。小组自由讨论发言、考生对自己的观点进行阐述,并就自己的观点与其他考生进行讨论,要求小组在规定时间内达成一致意见或完成讨论任务,小组以6人30分钟为基准,每增加1人讨论时间增加5分钟,如果讨论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将题本、草稿纸和笔放在座位上后离开考场,到考生休息室休息。
  如果本小组准备发言阶段、独立发言阶段中提前结束,主考官可提前宣布进入下一阶段;如果第一轮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第二轮面试可提前开始。
  上午面试成绩于上午面试结束后进行当场公告;下午面试成绩于下午面试结束后进行当场公告。引导员要组织好考生有秩序的进入考场听取公布的分数。
  (六)面试过程中,面试胸牌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能提及任何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具体是指包括考生的姓名、籍贯、简历、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本人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讨论过程中考生必须讲普通话;考生不得在题本上书写,如需书写,可用发放的草稿纸书写;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题本、草稿纸等资料;公告成绩时,应及时前往查看。
  (八)考官打分。从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都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并进行必要的相关记录,为考官给考生打分做好准备,以便考官能够迅速准确、公平公正地在《无领导小组讨论打分表》上给每位面试考生打分。
  (九)计分核分。当天上午或下午每个考生的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收回考官打分的《无领导小组讨论打分表》录入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报告单》、《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公告单》中,主考官、计分人员、核分人员、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签字后成绩生效。
  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点公告综合成绩时,考生应及时前往查看,如有问题,应及时直接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进行复核。
  六、面试纪律
  (一)面试考生参与资格审核,确认参加面试,但未参加面试的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二)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及与面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在考点办,不得带进考场。
  (三)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和七十条所列关系的人员坚决按规定回避。
  (四)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不得擅自离开,进出候考室、面试室、休息室和上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五)考生在候考室、休息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询问面试内容,不得随意走动,爱护公物。
  (六)面试相关程序完成的考生应在考生休息室休息待上午、下午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七)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回避而参与的、徇私舞弊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与其联系面试等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组织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联系方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79-7221369 。
  九、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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