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普洱澜沧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等相关招聘后续工作公告
2018年云南普洱澜沧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等相关招聘后续工作公告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云南普洱澜沧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等相关招聘后续工作公告
根据《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事项公告》的相关要求,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澜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在中共澜沧县委党校和澜沧县第三民族中学开设考点,面试岗位77个,涉及333人。参加无领导小组面试41个岗位,涉及158人;参加教育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36个岗位,涉及175人。为确保面试及后续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和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面试时间: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时间:2018年8月23日。
教育系统教育专业面试时间:2018年8月24日。
(二)面试地点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地点:中共澜沧县委党校。
教育系统教育专业面试地点:澜沧县第三民族中学。
(三)面试人员:
经资格审核合格,确认参加面试,并收到《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确认书》的考生,详见附件《澜沧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普洱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确认书》。
(四)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的不得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工作。
二、其他事业单位面试
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组织实施。
(一)联系方式:0879--7221369 王春阳
(二)面试岗位如下:
1.澜沧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01、15399007009000002、15399007009000003、15399007009000004、15399007009000005);
2.澜沧县谦六乡农业服务中心(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06);
3.澜沧县乡镇林业服务中心(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07、15399007009000008、15399007009000009);
4.澜沧县安康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10);
5.澜沧县乡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11、15399007009000012、15399007009000013、15399007009000014、15399007009000015);
6.澜沧县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16、15399007009000017);
7.澜沧县邮政业发展中心(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19);
8.澜沧县气象灾害防御中心(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21);
9.澜沧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22);
10.澜沧县扶贫统计监测中心(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23);
11.澜沧县广播电视台(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24);
12.澜沧县水库管理局(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25);
13.澜沧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管理中心(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26、15399007009000027);
14.澜沧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29);
15.澜沧县公证处(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30);
16.澜沧县旅游执法大队(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31);
17.澜沧县中医医院(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32);
18.澜沧县第二人民医院(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33、15399007009000034);
19.澜沧县东回镇中心卫生院(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35);
20.澜沧县木戛乡卫生院(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36);
21.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37);
22.澜沧县第二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38);
23.澜沧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39、15399007009000042);
24.澜沧县乡镇中心小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40);
25.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78、15399007009000079);
26.澜沧县科技馆(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83)。
(三)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三、教育系统岗位面试
澜沧县教育系统教育专业岗位面试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联系方式:0879-7233090 钟艳
(二)面试岗位如下:
1.澜沧县第二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43);
2.澜沧县民族小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44、15399007009000047、15399007009000051);
3.澜沧县乡镇中心小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45、15399007009000049、15399007009000055、15399007009000056、15399007009000058、15399007009000059、15399007009000081、15399007009000082);
4.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46、15399007009000062);
5.澜沧县大山乡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48);
6.澜沧县雪林乡中心小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52);
7.澜沧县幼儿园(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53);
8.澜沧县县属小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54、15399007009000057);
9.澜沧县第一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60);
10.澜沧县乡镇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61、15399007009000064、15399007009000065、15399007009000075);
11.澜沧县县属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63、15399007009000068、15399007009000070、15399007009000072、15399007009000074);
12.澜沧县第三民族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66);
13.澜沧县富东乡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67);
14.澜沧县东河乡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69);
15.澜沧县谦六乡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71);
16.澜沧县东河乡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73);
17.澜沧县糯福乡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76);
18.澜沧县民族中学(职位代码:15399007009000077)。
(三)面试方式:
1.音乐、体育、美术类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2.其余学科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四)面试范围(见附件)
(五)面试内容
1.音、体、美、学前教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科目展示(岗位代码:15399007009000046、15399007009000047、15399007009000048、15399007009000049):
A.键盘(限电子琴或手风琴),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限时6分钟。
B.自弹自唱:
选曲范围:根据现行教材四、五年级下册(小学岗位)、七、八年级下册(中学岗位、职中岗位)。
选择自弹乐器,边演唱边作即兴伴奏。
C.视唱(视唱内容抽签):
主要依据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分。
(2)体育科目展示(岗位代码:15399007009000043、15399007009000044、15399007009000045)
A.全国第九套广播体操(30%);
B.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30%)(参考高考体育专业身体素质测验标准);
C.1分钟篮球运球上篮动作(15%)(参照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学生体育标准男子10个/分钟,女子6个/分钟为及格)。
D.1分钟跳绳(15%)。
E.坐位体前屈(10%)
(3)美术科目展示(岗位代码:15399007009000051、15399007009000052):
素描(工具自带)和美工一个(工具自带)各15分钟。
(4)学前教育岗位展示(岗位代码:15399007009000053)
A.即兴弹唱(35%):根据现场抽签曲目边弹边唱一首幼儿歌曲(考生自选乐器:钢琴和手风琴)。
B.即兴创编(35%):根据现场抽签曲目创编一个舞蹈。
C.即兴绘画(30%):根据同一创作主题,进行现场绘画(绘画工具自备,要求:8K铅画纸)。
2.其余学科岗位(说课)
(1)说课所需教材自行准备(面试时只能带面试范围规定的课本及教师用书);
(2)考生按当天所抽到的顺序号提前35分钟抽取说课内容;
(3)考生抽签确定说课内容后,由教育局考试工作小组安排到备课室进行30分钟的个人备课(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说课时间为10分钟/人。
特别提示:面试所需教材自行准备。
(六)面试评委
1.组建评委组
(1)组建小学语文学科评委组1个;
(2)组建中小学数学综合评委组1个;
(3)组建中、小学(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综合评委组1个;
(4)组建中学文科综合评委组1个;
(5)组建中学理科综合评委组2个;
(6)组建中学英语学科评委组1个;
(7)组建中、小学体育学科评委组1个。
2.评委设置
(1)每个评委组由10个评委中抽取7个评委;
(2)每一评委组的评委由县教育局在该学科进行面试前一小时随机抽取。
四、面试成绩公布
教育系统教育岗位面试成绩由县教育局负责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事业单位面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布。
五、面试纪律
1.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2.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坚决按规定回避。
3.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回避而参与的、徇私舞弊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体检
(一)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
(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根据我县县情实际,新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进行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是对考生尿液样本进行检测,考生按照《体检日程安排表》的安排,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此项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体检前验证,工作人员根据体检人员名单核查考生身份,带领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管理,遵守体检纪律,要防止替检等作弊现象的发生,不得有替检、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
(四)在整个体检过程中,如有违反纪律的情况,一经发现,体检结果无效,视为体检“不合格”,并不得复检。在医院体检过程中,违纪的考生、医务人员、干扰体检的其他人员等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对在县级医院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得出体检“合格”、“不合格”结论的考生,可在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县级人社部门、人大或政协部门人员陪同考生到本市市级医院复检,只能复检一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请考生自行准备。
七、考核
(一)考核方法: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等额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
(二)考核内容:聘用考核是确保新聘用人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对进入考核的人员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核通过。
(三)考核工作要求于2018年10月上旬全部结束,各位考生要密切配合。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用工合同的考生必须在考核合格后、报批聘用前自行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八、公示、选岗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本县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代码等相关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考生,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若考试聘用其他环节有反映和举报,也必须实名反映。
(三)选岗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选岗(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如第一名不首先选岗,必须推到全部的最后重新排队选岗,如第二名不接着选岗,又必须推到全部的最后重新排队选岗……依此类推,直至全部选择完毕;如不当场或到场选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从剩余的岗位中直接分配。考生在选定岗位后,在县人大、政协监督员的监督下,由本人签字确认。如分配后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2.岗位选择的时间、地点:
按照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体安排和部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方可进行工作岗位选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整个工作过程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还应接受面试考生、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招聘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为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面试范围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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