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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务员体检标准,有这些病情体检不合格

发布:2018-07-13 14:33:0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全国联考的公务员考试已经进行到了体检阶段,体检的开始也说明整个招录过程也进入了尾声。但是对于参加公务员体检的考生体检这一项依然不可小觑,每年仍有部分考生因为体检有问题被刷掉,据相关人员了解,公务员体检项目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心理测验等,所以今天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就整理一下公务员体检哪些情况属于不合格,希望对广大考生有能有所帮助。以下21种病情会被视为体检不合格:
 
  1.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2.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3.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4.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5.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6.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7.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8.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9.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10.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11.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12.红斑狼疮、皮肌炎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13.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14.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15.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16.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17.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18.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19.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20.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21.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说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以上关于体检注意事项及不合格的标准仅供考生参考,具体可点击查看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请以招考单位的体检结果为准!最常出现问题的环节是尿检环节,尿常规十项里不论是哪一项都是可以通过多喝水来解决的,建议考生在距离体检还有三天的时候就开始逐渐加量的非正常饮水,你会发现自己的尿液颜色如同清水一般,此时你的尿检绝对是正常的。最后建议考生,首先,应该了解公务员体检标准,针对自己做一个仔细的对照,对于体检标准中明确规定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建议不要放弃体检,地方公务员招录部门和体检医院并不是逐条严格是检查的。预祝考生体检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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