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修订意见的反馈
各有关单位、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
《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20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期间,共收到邮件258封,在此,对热心支持此项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感谢。现将我省修订《专业指导目录》的情况反馈如下:
一、制定《专业指导目录》的目的
制定《专业指导目录》的目的:一是对接教育系统专业分类框架,进一步明确归属口径;二是按照公务员招录“人岗相适”的原则,从公务员岗位特点出发与报考者所学专业及专业能力进行匹配;三是规范招录单位的专业设置条件;四是方便考生网上报名并对目录里的专业实现计算机自动审核,以提高注册、报名环节的工作效率。
二、《专业指导目录》设置的原则
以教育部门2012年颁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和2015年颁布的高职高专目录为基础,以本科目录为基本框架,结合历年来我省公务员考试中没有归属异议的专业合成2018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由于教育部门三类专业目录的分类标准不完全统一,在合成为一个目录时对二级目录的专业类外延做了一些延伸,并对其名称做了必要的修改。
三、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的反馈
征集到的258封邮件中主要涉及四类意见,现反馈如下:
(一)关于要求调整部分专业在二级目录中归属的意见反馈
以教育部门三类专业目录为基础,教育部门三类目录中有明确归属的,对原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专业按照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分类进行归属调整,比如“会计审计类”里的专业在教育部本科目录中归属“工商管理类”(且国家已经明确取消了会计证);“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在教育部门本科目录中明确划归“数学类”;“语文教育”专业,在教育部门高职高专目录中明确划归“教育类”……诸如此类情况,依照教育部门专业目录进行明确归属。
(二)关于要求将部分专业在不同二级目录中同时收纳的意见反馈
以教育部门三类专业目录为基础,教育部门三类目录中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可以分别在相关二级目录中收纳。比如“工程造价”专业,教育部门本科目录里为“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教育部门高职高专目录里为“建设工程管理类”,现分别纳入“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和“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类”中。
(三)关于要求原收纳在公务员专业目录中但未纳入教育部门目录里的专业归属有异议的意见反馈
原收纳在公务员专业目录中但未纳入教育部门目录里的专业在征求意见期间无异议的,保持其归属不变;有异议的,因无权威机构进行归属认定,故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划出,相关人员按“未在专业目录里专业”进行报名,由审核单位根据岗位情况及报考者所学专业情况进行人工审核。
(四)关于要求新增入目录中专业的意见反馈
教育部门三类专业目录设置后,允许各高校自设专业,近年来全国各高校新增专业众多,在教育部门没有制定新的专业目录之前,公务员主管部门很难归类。故,凡未列入教育部门专业目录也未在以往纳入我省专业指导目录里的专业,不做新增,相关人员按“未在专业目录里专业”进行报名,由招录单位根据岗位情况及报考者所学专业情况进行人工审核。
四、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情形的处理
考虑到现阶段很难把全国高校所设专业全部纳入到一个省的《专业指导目录》的实际困难,我们对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考生设置了专门的报名途径:在报名表里有“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的选项,考生在报名时只需选择此项,并将自己所学专业填写上报,由招录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进行人工审核,合格的即完成报名。纳入《专业指导目录》与未纳入专业目录里的专业的报考者,都需要经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才能报名,区别仅在于:报考者专业如纳入《专业指导目录》的,则由计算机自动审核;报考者专业如未纳入《专业指导目录》的,则由招录单位人工审核。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也无本质区别,即纳入《专业指导目录》的与未纳入的专业,其报考者均享有同等的报名权。
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我省建立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我们根据反馈意见对前期公示的《专业指导目录》作了修订,虽然对有的意见和建议暂时未采纳,但也是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作了详细备案,待条件成熟时再吸收。
现将已修订的《2018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向社会公布并施行。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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