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曲靖市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经历业绩评价后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3号)的规定,按照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安排,曲靖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已结束,现将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时间等进行公告。
请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于2017年11月7日0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小一寸近期彩照到市环境保护局集中,并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体检注意事项:1、体检时须空腹参检,体检前忌饮酒,忌食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以免影响体检结果。2、体检时,体检者若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第二纪工委监督电话:0874-3128213;
曲靖市环境监察支队综合科咨询电话:0874-3250887。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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