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保山隆阳公安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计算机考试相关事项公告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0名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试已经结束,现将计算机考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试时间
2017年9月19日14:30-20:00;
2017年9月20日8:30-21:00;
2017年9月21日,第十三场、第十四场、第十五场、第十六场的参考人员于8:30到隆阳区新雨社区等候区集合;
每场考试1小时。
2、考试地点
隆阳区新雨社区电教室(汉庄镇彭海村)。
3、考试方式
采用“公安民警考试客户端”进行考试;
点击“公安考试”图标—输入姓名:sjd,考号:testuser2013—点击“开考”即可;
考试结束后点击“交卷”,显示考试成绩。
4、考试相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必须齐全,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二)考试前,考生必须由工作人员点名后方能进入考场。
(三)此次计算机考试采用电脑自动评分系统进行评分。
5、考试监督
(一)考试巡视组
成员:由隆阳区纪委、保山市公安局纪委、隆阳公安分局纪委、隆阳公安分局党委班子成员组成。
主要职责:一是对考试考点进行现场督察;二是检查考点落实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处理考试中出现违纪的人和事;三是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四是制止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的规定。
(二)视频监控组
成员:由隆阳公安分局督察大队和科信中队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现场录音录像,发现和记录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6、考场规则
(一)考生要按公布的考试时间参考,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之内不得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左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查对。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书籍、笔记、纸张、手机等物品进入考场,必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后,方可入座。
(四)考生点击“公安考试”客户端后,按照桌子上粘贴的用户名、密码进入考试。
(五)计算机考试必须先做文字录入题,否则该题不得分。
(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任何公安搜索引擎进行答题。
(七)提交答题后,电脑显示考试成绩,考生举手,由监考人员对考生成绩进行登记,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开考场。
(八)考试期间,考生没有确认交卷时,不得点击“提交”,因考生操作失误,点击“提交”,造成成绩不合格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系统故障除外)
(九)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翻看资料,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他人做题、替考等。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视为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
(十)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考试作弊,如有违反者,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7、监考规则
(一)每场计算机考试设监考人员3名,其中1人为系统保障人员。
(二)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场规则),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调整好考生座位,提醒考生将参考资料、手机、电子设备等物品放到指定地点。
(四)监考人员必须逐个检查、核对考试证件,对无考试证件及证件不全者应将其清出考场。
(五)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应宣布其考试无效,并将其作弊情节及作弊材料送至隆阳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六)在考试进行期间,监考人员不准看书、看报、玩手机或闲谈,不准离开考场,不准吸烟。
(七)监考人员有责任制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八)监考期间,每次只允许一名考生上卫生间,且必须由一名监考人员陪同。
(九)监考人员应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否则将按照隆阳公安分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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