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昭通市众诚公证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告(第三号)
2017年云南昭通市众诚公证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告(第三号)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年昭通市众诚公证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环节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等3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昭人社通〔2014〕3号)和《中共昭通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2017年昭通市众诚公证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告(第一号)》的规定,现将开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进入面试人员确定规则,共有6名考生进入2017年昭通市众诚公证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详见附件1)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昭通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需达70分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一)面试时间
2017年7月7日15:00-18:00。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进入面试区域和候考室。
(二)面试地点
昭通市司法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昭阳区迎丰路61号)。
(三)面试方法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官构成。面试考官由昭通市司法局4人及昭通市司法局以外的3人共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
3.考官回避。考官坚持回避原则,一是利害关系的回避,即:考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二是考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其他人员可以提供考官需要回避的情况。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如果发现在场的考官有需要回避的,向主考官和核分监督员提出回避申请,该考官符合回避条件必须回避。
4.考官监督。在考官抽取、考官封闭和考官面试过程等各个环节,均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四)注意事项
1.所有面试考生应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2017年昭通市众诚公证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纪律要求。(详见附件2)
2.为确保面试及后续的考察、体检等选调程序的正常开展,保证选调单位和考生之间能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按时参加各选调程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联系的,一切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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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2159911或13618709101,联系人:邓龙章)
中共昭通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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