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昆明安宁市定向招聘考试公告(4人)
2017云南昆明安宁市定向招聘考试公告(4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26日,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0:00至5月27日24:00,打印时间为2017年6月8日0:00,笔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星期日)上午。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安宁地处昆明西郊,距昆明主城区28千米。南北长约66.5千米,东西宽约46.4千米,总面积1301平方千米,东面和东北面与西山区接壤,西面和西北面与禄丰县交界,南面和东南面与晋宁县相连,西南面与易门县毗邻。本次招聘共涉及云南昆钢医院等2个事业单位。
二、定向招聘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2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安宁市2017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表》,专业设置参照《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等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5月22日至5月26日。
(二)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标准:白底彩照,规格160*210)——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资料——网上资格初审通过——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个人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进行修改操作,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 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现场审核相关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 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自己的信息不再有修改之后提交,提交之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核准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缴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缴纳)。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0:00至5月27日24:00。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从昆明卫生人才网进行打印,打印时间为2017年6月8日0:00至笔试开考前。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学科设置按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须达到或高于1:1比例,即可开考,但等额考试的应聘人员须达到相应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轮。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699750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 卫生系统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其他事业单位为公共基础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11日(星期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3. 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按时参加考试。笔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报名信息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由考点提供,考生本人签名提交)。
(二)面试
1. 确定资格复审、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
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昆明卫生人才网进行发布。
②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③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A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B服务期届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须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服务期届满的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其中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区)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定向招聘审核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
3.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水平和能力。
4. 面试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另行通知。
5. 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迟到20分钟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6.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体检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面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列入考察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及以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情形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及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公告由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安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71-68691325
安宁市监察局 0871-68699392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 6869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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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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