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玉溪市红塔区政务服务窗口及导服人员招聘公告(25人)
2017云南玉溪市红塔区政务服务窗口及导服人员招聘公告(25人)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1日,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4室。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红塔区人民政府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安排,因工作需要,红塔区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红塔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接件窗口工作人员及导服人员25名。其中:红塔区政务服务中心16人,红塔区玉兴街道、凤凰街道、玉带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各3人。统一招聘后进行分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年龄22周岁(199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至34周岁(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形象良好,身体健康,女子身高1.58米以上,男子身高1.68米以上;具有玉溪市七县二区户籍。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应变能力强,自律性强。
(四)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三、待遇及社会保险事项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第三方人才中介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单位承担)。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以下发放:基本工资3000元/月+五险+考核奖励(1000元/月)。其它福利待遇:1、享受各种法定节假日,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2、免费发放统一的工作制服,每年安排一至两次全脱产技能培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1日,早上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4室(欧女士,电话:18187711202;唐女士,电话:18088917707);103室(刘女士,电话:18187711201;张女士,电话:18088917702)。
1.应聘者需如实填写《红塔区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交报名处(报名表在玉溪人才网上自行下载)。
2.报名所需材料:
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等(有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也可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人才中介公司留存复印件。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费50元。
(二)考试、培训、体检及聘用事项
1.初试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入初试,初试内容:①举止仪表;②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等。
初试以百分计,取各位考官给出的分数的平均值为面试成绩,成绩前45名者进入初选人员。
初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培训
初试通过者,参加业务标准化内容和软件系统的操作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复试
①笔试,总分50分。内容两部分:公共事务管理知识,主要考核一般国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应掌握的公共知识;业务知识,主要考核培训相关知识。
②面试,总分50分。进行现场技能考试,内容为培训内容中的实际操作部分。
按两项考试成绩总分前25名参加体检。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复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
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5.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中介人才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每年终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继续聘用,未通过考核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77-2011778(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77-2689819(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点击下载附件>>>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