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人)
2017云南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人)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报名时间
报名分为报名期(2017年5月17日00:00至5月21日24:00)和查询期(2017年5月22日00:00至5月23日24:00)两个阶段。
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
缴费时间:缴费与报名在同一时段进行,请报考人员按以上规定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5月27日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笔试时间:
2017年6月4日上午9:00至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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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单位简介
一、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隶属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在小西门人民中路216号丰园大厦B座5—6楼。
主要职责:负责对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以下简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测,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安全达到有关要求;负责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对建设工程机械设备进行备案登记监督管理;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投诉和协调,完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掌握并发布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动态;负责对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负责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及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提取及使用,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昆明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办公室
隶属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在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4楼。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进行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科研、生产及推广应用;编制适宜本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发展和优化适合于本地区的建筑体系,组织进行试点示范工程,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发展;进行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管理工作。
三、昆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隶属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县级,自收自收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在昆明市永丰路25号7楼。
主要职责:承担昆明市财政投资的重点公路、城市干道和城市建设任务。
四、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
隶属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自收自收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在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3楼。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上级部门监督和指导房屋交易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负责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屋抵押管理、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管理、其它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主城五区和高新、经开、度假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切实维护交易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负责主城五区和高新、经开、度假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房屋租赁管理业务指导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制定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的完整性,推进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提供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负责房屋楼盘表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房屋楼盘表信息,通过楼盘表对房屋交易与产权各项业务进行管理;负责房屋面积管理工作,加强房产测绘管理,建立房产测绘机构及人员信用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房产预测绘工作;负责对全市各县、区的楼盘表管理、房屋面积,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屋抵押管理、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和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协助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管理,配合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主城五区和高新、经开、度假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配合市国土部门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结合职能职责实现关联业务工作有序衔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隶属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自收自收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在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A座8楼。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受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以信息数字化为主要管理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和经营服务;负责对全市的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产权经营、拆迁赔还和综合管理,承担危旧房改造及接受拆迁任务;负责对全市申请住房保障人群的资格、申请面积、补贴金额等进行终审,并配租;负责协调企业自建房的建设;负责集中储备全市保障性住房、政府机动房房源,及其信息统计和分析;负责保障性住房运行数据统计、查询、分析,提出建设计划、房源储备调剂、租金价格、补贴发放等方面的决策建议;负责发放“公有房屋IC卡”,对全市住房保障对象和直管公房住户实行一户一证、一人一卡、一年一审的集中管理制度,并负责保障性住房房源及申请对象的信息更新和纸质、电子档案管理及维护;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危旧”改造计划的审核工作;并负责雨季防汛工作安排和年度安全检查;提供保障性住房政策咨询,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市场监测、房屋评估,采集整理房屋租赁市场有关资料及房屋市场租金信息,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提供中介、物业管理、维修服务,开展房屋测绘、拍卖业务;负责保障性住房小区物管、车位、广告位等经营性收益的开发,开展标准化档案管理拓展业务,开展有益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便民利民的其他经营管理服务;负责建设、经营昆明安居网,并搭建和运营服务住房保障对象和直管公房住户的电子小额支付平台;负责协调和指导各县区住房保障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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