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红河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职业资格晋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36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晋升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17〕33号)的规定,结合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职数,现将各单位上报的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申报条件人员综合评分结果在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及州委、人大、政协、政府、一楼电梯口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3月17日—3月23日,双休、节假日顺延)。总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办公室反映,地址:州政府行政中心C419室,电话:0873—3719321。
本次公示说明:
1、距法定退休5年内的68人(男1962年及以前出生,女1972年及以前出生),不占此次技师职数,全部纳入培训、鉴定。
2、其余公示人员197名以前(含197名)纳入技师培训、鉴定职数。
3、本公示的综合评分是用申报条件中工龄和持证年限计算,以最低申报条件,25年工龄占40%,5年持证年限占60%为基准计算,工作年限越长,持证年限越长,分值占综合评分比重就越大。
计算公式:25年工龄×1.6(参数)=40分
5年持证年限×12(参数)=60分
以上综合评分:40分+60分=100分
例如: 钟XX 工龄31年×1.6(参数)=49.6分
持证年限22年×12=264分
综合评分:49.6分+264分=31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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