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考云南省气象部门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云南省气象部门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candy415415@126.com。
2.标题统一按“(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单位名称)+(职位名称)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15日24时前传真至0871-64189204;并将《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原件邮寄至“昆明市西昌路77号 云南省气象局人事处,邮编650034”。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要求如下:
(一)时间:2月22日下午15:00-17:00。
(二)地点:西南宾馆。地址:昆明市西昌路148号。交通路线:市内可乘3、73、66、64、148、110、127等路公交车到工人新村站下车。
(三)须提交的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或彩打,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7年2月23日和2月24日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将于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西南宾馆。地址:昆明市西昌路148号。交通路线:市内可乘3、73、66、64、148、110、127等路公交车到工人新村站下车。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于2月27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点在云南省气象局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自备彩色照片一张。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871-64189204、64114286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云南省气象局人事处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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