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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大理州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不动产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2017-01-20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云南大理州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不动产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云南大理州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不动产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7云南大理州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不动产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同意,大理市不动产中心开发区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不动产信息技术人员两名,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地籍测量、地理信息、国土管理或房地产管理相关专业,从事过地籍测绘、不动产数据整合工作或具有“土地资格上岗证”或“房屋登记官”的优先,热爱不动产登记事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1月20日(法定工作日)。
  报名地点: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七楼国土分局办公室(大理火车站对面云岭大道19号)。
  联系人:张燕归
  联系电话:0872-2320655。
  三、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各1份(验原件留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
  四、薪酬待遇
  按“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工资由基础工资加岗位工资、各种津、补贴加绩效工资等组成。基础工资2000元/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工作表现确定,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
  五、实行劳务派遣制
  新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经批准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若单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招聘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拟聘人员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录采用直接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核面试,通知考核面试的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到大理州国土局创新工业园区分局办公室进行面试,拒接电话等导致未及时到场的,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考核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综合能力、不动产数据信息业务知识等。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大理市不动产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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