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开放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云南开放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用书。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云南开放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6年云南开放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需求,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6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8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云南开放大学是一所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秉承开放办学、服务终身的办学理念,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省属公办高等学校。
2009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与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办学,2010年10月,国务院批准云南作为全国开展“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的试点省份,2012年12月26日,教育部正式批准云南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云南开放大学,2012年12月28日,云南开放大学挂牌成立,成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六所试点建设的开放大学之一、中西部省份唯一的开放大学。
学校开设有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43个;云南开放大学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24个;高职教育专科专业34个。在册学历教育学生10余万人,非学历教育在学人数22万人。学校总部现有教职工718人,专职教师534人。其中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219人,研究生以上学历383人。聘请了一批国内外高校专家学者专业学科和课程建设的领军人物,指导和推进专业学科和课程建设,全系统共有专兼职教师4000余人。按照“大学+平台+体系”的总体构架,建设立体覆盖城乡的办学体系,初步建成了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教育服务和信息化学习平台,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25所二级开放学院,目前已挂牌成立了20所二级开放学院,4所县(区)学习中心,125个教学点。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云南开放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
具有岗位要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应届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 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 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各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
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云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ynou.cn)、云南开放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ynou.edu.cn)发布《云南开放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法
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考试咨询电话:0871-65399615。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网站地址:http://www.ynrsksw.cn,http://www.ynrsksw.com,http://www.ynrsksw.net。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09:00至9月12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6日18:00至9月14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0月25日10:00至开考前半小时。
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8:30至12:00。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费)。
2.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考试将在2016年9月13日24: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提交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的次日18:00前返回。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岗位,其报名信息只能在“报名信息修改阶段”有条件地进行修改。
计算机审核时间为2016年9月6日12:00至9月12日18:00,约每4个小时进行一次,并返回审核结果。
人工审核时间为2016年9月6日14:00至9月13日24:00。在此提醒报考人员请合理选择报名时间,若报名时间选择在报名的最后时段,有可能因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
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询问。
(3)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清晰证件照。
(4) 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必须在2016年9月14日24:00前完成交费,报名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标准(50元/人/科)执行,共计100元/人。
(5)为了让已交费报考人员能够修改信息,云南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将在9月29日09:00—18:00期间重置报考人员的审核状态及交费状态为:“尚未审核”及“尚未交费”(此时的状态并不意味着报名失败),以便让交费人员有条件地修改信息。对报名资格审核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报名信息将回退至修改前状态。
(6)考生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ynou.edu.cn)公告。资格复审基本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等。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4年及2015年毕业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具有毕业派遣资格的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情况及未落实就业单位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组织考试
1. 笔试
笔试委托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命题,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根据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类别,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报考岗位要求分别参加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护理岗位的考试。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招聘人数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对特殊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计划裁减公告将于9月28日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ynou.edu.cn)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45个工作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ynou.edu.cn)公布。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8:30至12:00。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注: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的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ynou.edu.cn)公告,请注意查看,不再电话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满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1. 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 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yno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我校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我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执行,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程进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五)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由我校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138813
(二)监督电话:0871-6516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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