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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2016-08-08    来源: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确定2016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16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我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笔试工作于2016年7月2日完成,7月28日将加分后的笔试成绩进行了公布,并按照《2016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公示》要求对部分考生加分项进行了核查更正,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公告》要求和各类别笔试成绩结果,确定2016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120分、教育类120分、医类100分、独龙江公路管理所和独龙江公路隧道管理所工勤岗位100分。
  二、资格复审
  (一)根据招考《公告》要求,进入面试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本人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准考证、笔试加分依据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后3日内,向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表》,同时,还需提供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将被视为扰乱考试秩序,3年内禁止参加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复审时间: 8月13日(星期六 ) 州直、兰坪县岗位
  8月14日(星期日 ) 福贡县、泸水县岗位
  8月15日(星期一) 贡山县岗位
  复审地点: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六库镇老城区穿城路235号)
  联系电话: 0886-3628669
  准考证遗失的考生,于8月13日9:00-0:00登录云南省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自行打印。
  (二)递补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空缺的,可在笔试分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进行一次递补,并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若出现无人递补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将继续安排原有面试人员等额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且无人递补导致无人参加面试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递补人员名单于2016年8月19日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面试有关事项
  (一)基本原则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在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面试前采取考官抽考场、考生抽考场和岗位面试顺序的“五抽签”办法,严把面试关,确保招聘质量。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我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笔试分数(含加分)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每个报考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员与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时一人一岗的、因笔试缺考导致一人一岗的、第二名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而导致一人一岗的,若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可等额参加面试。
  (三) 面试形式及最低分数线
  1、面试形式
  今年所有类别面试全部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考核阶段。
  3、根据《公告》要求,独龙江公路管理所、独龙江公路隧道管理所工勤岗位不受面试最低60分的分数线限定。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6年9月2日至4日(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具体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的有效证件
  面试的有效证件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和面试通知书。两证必须齐全,证件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面试通知书领取: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8月31日8:30至17:30凭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并盖有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的准考证原件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律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全州范围内3年禁考事业单位人员的处罚,因此产生的空缺人员不再递补。
  (六)面试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一律不准携带通讯工具、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带入候考室的须摆放到工作人员指定的摆放位置。
  3、考生不得在候考室、休息室大声喧哗。工作人员宣布可离场时,方能离开,不得在附近逗留。
  4、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时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不能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每个考生在面试答题结束后需稍作等候,在主考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四、其他事项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公告》的规定,按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如果综合成绩并列,则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胜出),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交纳50元面试考务费。
  (三)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认真及时地阅读公告和相关通知,知晓政策规定及时间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的,需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86-3628669,若因考生联系方式改变而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程序的,一切后果自负。
  附件:1.2016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放弃面试申请表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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